关于开展梅陇镇2013年度兵役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年4月15日
各村(居)委、公司、中等学校、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有效规范全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法履行兵役法律义务,准确掌握本镇兵员潜力状况和底数分布情况,根据兵役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闵行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兵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将组织开展兵役执法检查工作。为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今年兵役执法检查时间为4月中旬至5月下旬。其中,4月25日前由各单位及学校完成自查;5月上旬前分别由镇组织检查和接受区组织检查;5月下旬前接受市组织的随机抽查。 二、检查范围与对象 兵役执法检查范围包含我镇辖区内中专、职高、技工学校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兵役执法检查的主要对象:上海市户籍18—24周岁(1989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男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企事业单位、中等学校及新经济组织为重点。 三、检查方法 今年兵役执法检查将采取各单位和中等学校自查、镇开展普查、区重点检查和市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依法对全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履行兵役义务的情况实施检查。 1、各单位和中等专业学校自查。镇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兵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各单位成立兵役执法自查工作小组。重点检查本区域内中等学校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数量分布及其贯彻执行兵役法律法规的情况,掌握其毕业班男性学生、适龄员工和户籍在本区域的适龄青年的底数、兵役状况及分布情况。具体方法为:镇武装部向本区域内中等学校、用人单位单位寄发《本市范围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履行兵役义务告知书》、《中等学校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用人单位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以下简称:自查情况报告表)并回收学校和用人单位《自查情况报告表》,于4月25日前报镇人武部。组织区域内中等学校自查率达到100%、用人单位自查率不低于90%。 2、镇开展普查。对各单位上交的《自查情况报告表》进行分析,并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按照程序规范实施执法检查,并就有关检查项目进行评分。 3、区重点检查。区征兵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兵役执法检查组,重点检查镇、院校依法规范开展兵役工作的情况,抽查用人单位和其他各类学校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情况,分别对有关检查项目进行评分,并将在全区就兵役执法检查的情况作出通报。 4、市组织抽查。市兵役执法检查组,将于5月下旬对我区兵役执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请各单位做好检查准备。 四、检查内容 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采取有效形式对管辖内的所属单位进行自查和上报,并把检查资料装订成册。 1、本单位兵役执法自查工作小组名单、工作人员名单及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兵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情况; 3、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在招工简章中有查验《上海市公民兵役证》内容; 3、各相关单位18-24周岁上海户籍男性公民、职工、学生名册; 4、提供本单位18-24周岁男性青年《上海市公民兵役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 6、《中等学校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 五、检查要求 开展年度兵役执法检查是各级兵役部门的重要职责,是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兵役行为的重要途径,是健全完善本市依法征兵工作机制的重要环节。兵役执法检查是依法征兵的重要工作环境,直接关系到征兵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各单位要抓紧自查工作的开展,做好对《自查情况报告表》的发放和回收工作。要加大兵役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形成依法征兵的良好机制;要不断改进兵役执法检查的检查方式,增强兵役执法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进一步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兵役行为。 1、搞好兵役法规的宣传教育。各单位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根据《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认真开展兵役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基层兵役工作人员,进行兵役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2、增强兵役执法的主体意识。要不断加强兵役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兵役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依法征兵水平。进一步增强执法的主体意识,认真安排,抓好落实,认真组织各单位自查。要重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检查,特别要加大对“三资”企业、民(私)营企业等新经济组织和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执法检查。 3、严格规范工作程序。镇兵役执法检查组对各单位实施上门检查,坚持两人以上执法的行政执法程序和要求,严格检查程序,规范检查行为,遵守检查纪律,做好检查记录,反馈检查情况,确保检查效果。 4、完成时限。《自查情况报告表》于4月25日前上报镇人武部(镇政府1417室,联系人:俞浩 电话64970000-1417,13671762928),同时按要求装订完毕材料。
附件: 1.《梅陇镇兵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2.《2013年兵役执法检查评分表》 3-1.《用人单位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 3-2.《中等学校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 4.《本市范围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履行兵役义务告知书》 5.《兵役执法检查宣传教育提纲》
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