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居(村)委、公司及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梅陇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有关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梅陇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本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闵行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镇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各居(村)、公司认真履职,社会单位落实主责、市民群众广泛参与,采取全国规定动作与地方自选动作相结合方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冬春季节全镇面上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成立由副镇长任伟萍任组长,镇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魏晓峰、梅陇派出所所长傅雷军、曹行派出所所长杨军及镇安监所所长马春海任副组长,派出所、安监所、宣传科、规建办、综治办、房管办、社发办、社区办、经发办、拆违办、老龄办、招商中心、文体中心、网格中心、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中心、城投公司、“五违四必”推进办、各居、村、公司党政负责人为成员的梅陇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镇安监所设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由安监所所长马春海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所副所长吴海燕负责主持办公室日常推进工作。各居(村)、公司、相关成员单位相应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第一责任人担任,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各级工作职责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常态化的要求,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居(村)、公司安全管理的属地监管责任;职能部门的行业专业监管责任;镇安委会的综合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 强化落实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企业要以负责人为核心,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和落实企业“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部门、车间和每位员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干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依法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级、分类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治理自查自纠。人员密集场所逐步建立消防专职经理人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落实“六加一”措施(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组建一个微型消防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强化落实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着力提升单位“四个能力”水平。 2.强化落实各居(村)、公司安全管理的属地监管责任。一是把安全管理作为本单位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全覆盖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谋划2018年消防工作思路,结合冬春季节消防安全特点和形势,着力研究涉及消防安全的各类重大事项,力争消除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二是针对各居(村)、公司的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隐患监督检查计划,统筹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年内推动尚未整治完毕的火灾隐患重点区域达标验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镇级政府消防实事项目;三是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及本市“两会”和全国“两会”前,各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带队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抽查,重点检查大型活动举办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物流集中场所、小区门面房、地下空间、公寓租赁房、酒店式公寓、职工宿舍以及其他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综合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四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居(村)、公司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住宅、农村自建出租房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详细做好登记,全面建立台账,全部录入全市统一的消防平台系统。确保在全国“两会”前,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和录入工作。 元旦前,将消防工作嵌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和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 2017年12月31日前,各居(村)根据排摸情况,上报老旧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情况。镇消防委根据居(村)上报情况制定消防设施年度改造计划,改造重点是在老旧住宅小区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2018年1月31日前,各居(村)、公司重点治理“规模”租赁住宿场所、“三合一”场所、“居改非”场所、群租房、公寓房、农村自建出租房、农家乐(民宿)等租赁住宿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列入保留的老旧建筑或因历史遗留问题不在取缔范围内的,应以防范电气火灾为抓手,试点安装可实时在线监测的故障电弧探测器,建立电气线路隐患发现、督办、整改等长效机制,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春节后,安监所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尚未整治完毕的场所开展全面催告,对已整治完毕的场所开展 “回头看”,防止违规住宿人员回潮。冬防期间,各村、公司要加强对区域内生产经营企业和物流仓储行业开展消防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工作。 3.强化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业专业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专业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召开会议专门部署本行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开展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元旦前,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重点整治违法搭建、非阻燃彩钢板建筑、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及疏散通道不畅等问题,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其中: 网格化中心:要充分发挥街面网格(小饭店、小旅馆、商铺)、村居网格和拓展网格作用,做好隐患前端发现,明确落实隐患整改单位和部门;跟踪隐患整改推进情况,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形成隐患整改闭环。 社区办:督促各居委认真履行2017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承担的住宅物业消防安全任务。针对居民小区,特别是高层住宅电气火灾频发、厨房用火不慎的状况,充分发挥“三长”队伍的作用,开展火灾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各自小区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逃生演练,探索将消防设施及管理纳入“智慧社区”项目建设。 房管办:督促所管辖物业公司认真履行2017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的住宅物业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高层建筑数据库,对住宅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特种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探索将消防设施管理纳入“智慧物业”项目建设;监督检查住宅小区内群租、“居改非”等各类安全隐患,督促做好及时整改。 派出所:认真履行2017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公安派出所承担的职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进行指导和监督。社区民警要加大对小区日常消防检查,特别是针对火灾预防的宣传教育、物防和技防完备情况、电气火灾隐患、应急逃生演练等方面进行重点督查。按照行业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强化网吧、游戏机房、歌舞厅、足浴房、临街门面房(包括小饭店、小旅馆)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配合社发办和招商中心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的监管工作;配合居(村)打击非法从事非标瓶装液化气运输、经营、储存行为。指导、督促社会单位主动提高“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建设,指导、督促居(村)夯实“四个基础”(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社发办:按照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强化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中心建设指导,探索建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等数据共享和联合督办机制。 文体中心:巡查本镇区域内文化行业安全生产经营情况;重点关注文体设施内安全通道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 老龄委:要结合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会同消防部门对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 宣传科(统战):要督促宗教场所(寺庙)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招商中心:要对大型城市综合体、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火灾高危单位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 规建办:要对建筑工地依法加强施工安全和消防工作的监管,同时要对全镇区域内的地下空间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和监管。 综治办:要加强对物流企业、废品回收站等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综合监管。 “五违四必”整治办:要对各领域、各行业、各系统的“五违”(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违法居住)及其他违法违规现象,协调各部门组织开展综合整治。 安监所:承担镇消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镇消防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特别要加强对市(区)属转制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及镇重点监管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出隐患的排查治理。同时,配合区消防支队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问题,积极协调各行各业开展火灾防控宣传和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冬防期间,各相关成员单位结合辖区消防安全薄弱环节,不断探索创新基层消防监管和治理模式。 4.强化落实镇安委会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巡查督查、考核通报”作用,深入贯彻国家、本市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和工作要求,指导协调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守市、区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预警控制线,提升城市风险管控能级。加大安全管理重点工作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销号等制度,推动各项隐患整改到位,对工作部署不得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开展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加大责任问责和追究力度。 (二)着力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居(村)、公司及相关成员单位持续加大各领域电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安监所、派出所、市场所、规建办要集中督促整改一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元旦和春节前,分别集中开展1次联合检查行动,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各居(村)、公司及相关成员单位对照本地区高层建筑“三份清单”,根据上报整改时限,按时、有序、强力推动隐患整改,严防隐患回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将部分老旧高层居民住宅建筑消防设施增配改造、隐患整改和外保温材料治理纳入2018年政府实事项目;二是房管办建立高层建筑“数据库”,对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高层建筑整治开展研究并提出治理意见,牵头完成对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和脱落的高层建筑整治任务;三是在全国“两会”前,高层住宅与公共领域高层建筑(商业住宅)要明确每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3.开展各类集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相关集贸市场经营及监管单位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开展各类集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找准火灾危险源,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对策,重点治理未经消防许可、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制度不落实、违规使用明火或经营、超量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规范以及“三合一”住宿等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切实整治一批火灾风险高、隐患屡禁不止的各类集贸市场。 4.深化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结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2017〕58号)、《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关于本市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沪消防委〔2017〕20号)及《关于我镇开展无违建居、村(公司)创建工作的通知》(闵梅消防委办[2017] 10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各居(村)、公司及相关成员单位梳理本地区火灾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整改难度大的单位场所,以及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私自改扩建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12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创建“无违建居村”火灾隐患梳理汇总和上报工作;全国“两会”前,推动90%的社区创建达标,并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元旦春节前,居(村)开展“三清一提醒”活动,即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5.开展烟花爆竹的消防安全管控。各居(村)、公司及相关成员单位总结固化历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的成功经验,提早启动部署2018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严格落实管控政策,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志愿者等基层网格力量联勤联动,深入开展道口、码头、闲置厂房和出租房屋排查检查,最大限度地凝聚管控共识、汇集管控合力、拓展管控成效。 6.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自选动作”。针对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沿街小门店、养老院、足浴、洗浴、美容、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厂房仓库、集贸市场等场所火灾多发的特点,开展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有效控制小火亡人情况发生。 (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一是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地区实际,开展一系列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居(村)、物业服务企业及网格力量,在居民社区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即:组织一次上门宣传告知,张贴一张消防宣传海报,开展一次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至少组织一次以高层建筑为重点、以疏散逃生、简易灭火为主要内容的大型消防演练;二是丰富创新消防宣传手段。各单位要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评选并表彰消防宣传示范社区,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要做到“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个到位,中小学生消防教材达到人手一册。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消防服务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本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派出所消防民警和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三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居(村)、公司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努力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打造“特色栏目”、“创意广告”等文化精品,形成社会关注热点。积极参与“百城交通广播联动”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用好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提高目标人群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结合季节及节庆火灾特点,加强消防宣传提示、公益广告和消防刑事案例警示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至2017年12月5日) 镇党委、政府召开会议,制定下发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5日至全国“两会”结束) 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由镇党委、镇政府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负责人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对工作不落实或者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规模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倒查责任。 (二)形成工作合力 各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切实做到联勤联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通过工作例会、联合检查等形式,定期通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于排查出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处理结果,部门之间要及时通报、抄送处罚决定,确保联合监管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居(村)、公司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定期将本单位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报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办公室。其中,12月5日前完成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工作总结(联系人:吴海燕;电话:13501762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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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