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陇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第42期(总146期)镇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委托你单位具体实施我镇小区非机动车库加装消防喷淋和充电设施项目。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招投标相关规定规范操作,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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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梅陇城投公司实施小区非机动车库加装消防喷淋和充电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