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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陇镇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实施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8年5月30日

各村(居)委、公司、企事业单位:
    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树立梅陇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良好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区政府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梅陇镇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做好涉及民生、奥运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重点,根据“分类指导、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紧紧围绕建立“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的总体目标;着眼于求实效,谋长远,通过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完善,不断在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制度、强化溯源监控、注重长效监管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构建和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1、健全监管网络体系。各村(居)委、公司、企事业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政府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原则,推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城市网格化管理要求,健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及镇、村、社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建立覆盖全镇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
    2、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在总结2007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验收、考核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标准,规范考核程序和方法,探索新的考核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评价体系。
    3、完善信息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信息通报、信息共享、信息分析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全镇主要生产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水果进口商、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场、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的动态电子监管档案。
    4、推进建设示范体系。按照上海市商业街(区)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评价指南要求,进一步开展示范街、示范单位(企业)的建设。将生产过程规范、质量管理完善、产品质量过硬的单位(企业)设立为示范单位,推动建立服务质量过硬、信誉度高的商业街,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以点代面,逐步拓展,不断强化生产经营者和销售者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信用意识,在结合梅陇镇精神文明社区建设的同时,逐步推进区域示范体系建设。
5、优化应急处理体系。完善监测和预警措施,开展相关产品(食品)安全事故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预案,规范预案内容和动作。开展突发重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三、重点工作
    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各村(居)委、公司、企事业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重点完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以下工作:
    1、 全镇主要行政村、社区居委100%设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开展对社会监督员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培训,培训参与率100%。牵头部门:镇食药监所,配合部门:镇社发办、镇工商所、镇一产部、二产部、三产部、各村(居)委、公司、企事业单位。
    2、组织制定梅陇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并按时组织考核,做到村(居)委、公司、企事业单位年度评价100%全覆盖。牵头部门:镇社发办 配合部门:镇一产部、二产部、三产部、镇工商所、镇食药监所、镇城管所、各村(居)委、公司、企事业单位。
    3、计划每半年组织二次联合整治行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工作难点顽症有计划、周期性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牵头部门:镇社发办 配合部门:镇食药监所、镇工商所、镇城管所、各村(居)委。
    4、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应急方案演练,要制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相应的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1次。牵头部门:镇社发办   配合部门:一产部、三产部、镇工商所、镇食药监所、镇城管所。
    5、探索“城中村”无照经营网点的监管的方法,总结推广并研究部署城乡结合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农村小超市、卖场连锁经营模式及规范农村地区小食杂店、小餐饮供货渠道的措施。牵头部门:镇社发办  配合部门:三产部、镇工商所、镇食药监所。
    6、继续开展对无证照经营的整治,减少无证照经营单位(户)的数量。对无证照食品、餐饮经营户,摸清底数,进行分类,对经营食品的小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加工点、流动小摊点纳入有效监管。小摊点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整治;“居改非”的小食杂店、小餐馆无证无照的经营的整治。牵头部门:镇社发办  配合部门:镇工商所、镇食药监所、镇城管所。
    7、建立生产领域的家具、玩具等新十类产品的质量档案,建档率100%,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消费品监督抽查(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五类重点产品完成4个100%;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实施肉类、乳制品、豆制品等28类食品安全准入检查;杜绝无证生产、销售无证食品以及伪造、变造、冒用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和编号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对现有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小作坊企业制定三年取证计划,帮助小作坊提高生产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已获得QS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牵头部门:镇社发办 配合部门:二产部、镇食药监所、镇工商所。[NewPage]
    8、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市场、超市、大卖场健全安全质控体系,推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本镇所有大型超市卖场、盒饭生产企业食品实时监控系统实事项目建设;食杂店全部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在所有大卖场和部分中型超市设置QS信息查询终端;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初步建成,在标准化菜市场和大超市卖场初步建成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基本杜绝生猪私屠滥宰和出售病死猪肉等的违法行为;推进市场自检,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牵头部门:镇三产部、镇食药监所、镇工商所  配合部门:镇社发办
    9、提高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卖场的食品销售安全监督频度和抽检力度,建立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菜场)食品安全检测室,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的目标。牵头部门:三产部、镇食药监所  配合部门:镇工商所。
    10、餐饮单位全部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率控制在十万分之八以内;重点加强集体供餐企业、大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供餐等高风险领域的监管,预防和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在节假日期间加强对承办宴席单位、旅游接待等单位和农村自办酒席户的监管和指导;在公共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各类学校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实施率大于95%;继续在餐饮单位推广实施食品卫生公示制、推行HACCP、“五常法”、“6T”管理,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牵头部门:镇食药监所 配合部门:镇社发办、镇工商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继续发挥协调各方的枢纽作用,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适时组织检查,进行专项整治“回头看”。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创新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深入研究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难题顽症。各村(居)委、公司、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提高区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性,提升区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职能部门、各村(居)委、公司、企事业单位在思想上要实现“三个转变”,实现集中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实现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实现打假治劣向全面推进转变;体制上做到“三个纳入”,要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各村(居)委、公司、企事业单位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职能部门和各村(居)委、公司、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考核,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经费纳入政府的人力资源规划和财政预算;工作上做到“三个着”,着力于巩固,着手于当前,着眼于长远。
    (三)加强舆论宣传、培训和监督力度。各村(居)委、公司、企事业单位要建立统一、准确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信息发布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各种形式、各种层次的教育培训,使企业和广大市民树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意识,加强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加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教育。大力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防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大力宣传政府和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提高产品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