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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陇镇2024年度收益分配工作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1月8日

关于《梅陇镇2024年度收益分配工作

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梅陇镇2024年度收益分配工作指导意见》围绕“绩效决定分配、聚焦基层基础、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原则,明确了各类主体的收益分配规则与实施要求,适用于村、镇级公司、机关事业单位、股份合作制企业等相关单位及人员。

分配方案按不同主体分类制定:村和镇级公司班子成员纳入镇2024年绩效考核,分配方案经镇党委会“三重一大”程序通过;其他成员及所属企业相关人员的分配以2023年为基准,结合2024年绩效考核与单位效益确定,不同考核结果和利润情况对应不同增幅标准,条线干部分配原则上不高于班子成员。2024年镇统筹平台对行政村农民长效收益机制的补贴暂停,相关方案由各村自行制定落实。股份合作制企业需经社会审计后,按公司章程执行分配,兼顾按资分配与按劳分配,效益较好的企业需预留发展资金。机关人员报酬依据区对镇考核结果经相关程序确定,事业单位和居委在职人员纳入镇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同样经 “三重一大” 程序通过,区属事业编制人员、社工及其他人员的年终结算范围有明确界定,编制外人员收入原则上不高于编制内人员。

程序方面,各村、镇级公司需制定分配方案并经党组织集体决策,村分配方案还需经法定程序公示后,纳入镇集体“三资”监管并报领导小组审核备案;改制公司及经济合作社分配方案经镇集资委审议后备案,特殊情况需出具说明并按规定报备。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