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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陇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7月18日

《梅陇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梅陇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18日印发,文号为闵梅府发〔2025〕10号,旨在加强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制定依据《上海市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沪房规范〔2025〕3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梅陇镇实际情况。

在工作目标上,《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与底线思维,遵循“谁的房子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原则,通过厘清责任分工、明确职能部门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局面,重点规范非居改建房屋安全管理。

工作任务方面,《方案》提出两方面核心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各职能部门与属地主管单位需统一思想,其中属地主管单位是非居改建房屋治理和日常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条线职能部门需按职能保障非居改建房屋指导、监管工作;二是加强联动、强化协同机制,要求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属地主管单位需建立完善监管制度,明确管理与巡查人员,落实非居改建房屋监管责任制,明确监管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及排查工作。

在具体管理内容上,《方案》分居住类与非居住类房屋明确监管对象与职能分工。居住类房屋监管对象为辖区内住宅小区、农村自建房,社会工作办、规建办、城运中心(安监)、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所、司法所、信访办、平安办、经服中心及各居(村)委等部门各司其职,分别承担综合协调、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指导、违建处置执法、特种设备监管、法律咨询调解、维稳、农村自建房监管等工作;非居住类房屋监管对象为辖区内非居改建房屋,党政办、经高部、环卫公司、文体中心、党群办、社发办、经发办、城建中心、派出所等多部门协同,针对机关办公用房、商业体、公共设施、文化旅游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学校、仓库厂房等不同类型非居改建房屋,落实日常监管、排查、手续办理、结构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指导、违建处置、营业执照复查等职责,各居(村)委、公司则负责属地管辖范围内非居改建房屋的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管。

日常管理环节,《方案》从六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结构安全管理需定期检查房屋主体结构,重点排查承重墙体、梁、柱、楼板等部位的裂缝、变形、倾斜情况;使用安全管理禁止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损坏主体及承重结构、超设计标准增加荷载、违法搭建;环保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废物(含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贮存、处置;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配置完善消防设施并定期维护,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制定制度与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做好消防监控室值班值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需定期检查维护电梯等设备,办理使用登记与定期检验手续,加强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应急管理要制定涵盖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检查补充,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以提升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