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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陇镇部分厂房仓库建筑“一事一议” 及限制性使用条件》政策解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5月19日

关于梅陇镇部分厂房仓库建筑“一事一议”

及限制性使用条件政策解读

 

梅陇镇发布《梅陇镇部分厂房仓库建筑落实“一事一议”并公示限制性使用条件的通知》,核心是解决辖区内厂房仓库因历史遗留导致的前置审批手续不全、实际改性转用等问题,依据上海市相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过“一事一议”机制规范管理,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政策适用范围聚焦本镇土地、规划、建设、消防等前置审批手续不全或缺失的历史遗留建筑,经专业检测符合建筑、消防、抗震等安全要求的,将通过“拆改留”分类处置,支持其在公益民生类、区域经济服务类等领域限制性转型使用。

工作流程分为六个关键环节。首先由建筑产权所有人(单位)向镇经发办提交保留使用申请及佐证材料;镇经发办结合产业导向、经济指标、能耗等标准审核,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启动“一事一议”,经多部门专题会商提出安全要求,再报镇长办公会审议;随后产权人需按安全要求完成整改并自验收,提交资料后由镇经发办会同安全职能部门现场验收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验收通过后,镇安全职能部门会公示相关信息,包括租赁关系、消防安全管理、使用条件、限制要求及有效期(原则上三年)等,10个工作日内制发公示牌张贴于醒目位置;使用期限届满后,产权人需再次申请 “一事一议”。

政策明确了四项工作要求,镇工作专班将参照指定流程指导企业落实工作机制,统一公示标准并严格核查信息;各单位需一次性排清“改留”点位,严控增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镇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化解历史遗留的消防安全隐患。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