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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桥镇厂房仓库历史遗留问题“一事一议”工作方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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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本镇部分厂房仓库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前置审批手续不全、实际改性转性使用等情况,按照上海市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制定的《上海市厂房仓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本镇一事一议工作方案。

一、主要适用范围

全面排摸本镇土地、规划、建设、消防等前置审批手续不全或缺失的历史遗留建筑,对经专业检测符合建筑、消防、抗震等安全使用要求的历史遗留建筑,合理进行拆改留处置,支持其在公益民生类、区域经济服务类等领域的限制性转型使用。

二、工作流程

(一) 事项申请

建筑产权所有人(单位)向所属各村、公司提出保留使用“一事一议”事项的申请,由各村、公司统一向镇经发办提交申请,并按专班要求同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 审项审批

1.经发办收到申请后,根据建筑所承载生产经营业态与区域产业导向匹配度、经营性经济指标、能耗等相关评价标准,确认是否同意保留使用。

2.对审定同意保留的建筑,报经济分管领导同意后,启动一事一议事项,并报镇长办公会审议

3.经发办牵头负责,组织城运中心规建办、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市场所等管理部门进行专题会商,提出建筑限制性使用的安全要求。

(三) 整改实施

建筑产权所有人(单位)确认后,根据建筑限制性使用的安全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后,应组织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结构评估、消防评估。

(四) 整改验收

建筑产权所有人(单位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结构评估、消防安全评估整改完成后,应预先开展自验收,并将相关资料报经发办。由经发办会同工作专班按照安全要求,组织开展现场验收

(五) 公示制度

验收或评估所列问题事项整改完成后,经发办一事一议事项进行公示,并建立台账清单。公示内容应包含建筑租赁关系、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安全使用条件、限制性使用功能和期限等信息,并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原则上有效期为三年)。

(六) 周期复核

到限制使用期限后,建筑产权所有人(单位)应再次申请“一事一议”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 推进按标实施

镇工作专班参照附件2的流程要求,指导企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落实一事一议工作机制,建立统一的公示制度执行标准,严格对申报主体的信息核查和限制性使用条件执行情况的审查。

(二) 明确时间节点

各单位要一次性排清改留点位,按照市专班相关工作要求,此次去存量后,今后将严控增量,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相关单位严肃执法。

(三) 加强日常管理

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对挂牌公示的一事一议项目落实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等安全监管工作并建立安全检查台账。

(四) 巩固治理成效

镇工作专班针对一事一议整治及公示验收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有效化解经排查发现的厂房仓库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消防安全隐患久拖不改问题,实现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的整体提升。

附件:1.马桥镇厂房仓库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名单

2.上海市一事一议”操作流程示意图

3.厂房仓库建筑限制性使用“一事一议”事项联审意见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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