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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桥镇地籍管理的规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4年10月22日
    

根据闵府办发 (1996)125号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村宅基地房产登记实施意见的通知。登记范围为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农村宅基地和在依法使用所有的农村宅基地上经批准建造的个人所有的原有房屋或新建房屋。

    农村宅基地房地产登记发证所需资料

一、宅基地使用证换证的登记发证

    l、申请书

    2、身份证 (复印件2份)

    3、宅基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 (原件)(复印件1份)

    4、契税收据

    5、宅基地勘丈图

    6、宅基地户地图(一式2份)

    7、房屋分层平面图(一式2份)

    8、墙界表

    9、审核表

二、拆迁、翻建、拆建、加层、建围墙的登记发证

    除需同"一"资料外另需

    1、市、区、镇人民政府对宅基地用地指示及附表一式2份 (复印件)

    2、村 (居)民原房,新建房屋平面示意图(复印件)

    3、竣工验收证明

三、宅基地房屋析产的登记发证

    除需同"一"资料外另需

    l、镇土地管理所分户证明

    2、房屋析产公证书

四、宅基地房屋买卖的登记发证

    除需同"一"资料外另需

    1、镇土地管理所对宅基地变更的批准文件

 2、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五、宅基地房屋继承的登记发证

 除需同"一"资料外另需

    1、镇土地管理所对宅基地变更的批准文件

    2、继承证明文件及继承公证书

六、宅基地房屋赠与登记发证

 除需同"一"资料外另需

 1、赠与书及公证书

    2、遗赠的提供遗赠证明及遗赠公证书

七、宅基地房屋其他转移登记发证

 除需同"一"资料外另需

 l、其他有关相应资料(复印件2份)(如:离婚发生变化的离婚证书或离婚协议书)

 2、房屋分割协议书、公证书

   具体操作顺序:

   由各村委组织人员勘丈、制图、计算、初审,村民填写申请表、墙界表,送镇土地管理所复核复审后 (一式2份)一份送区财政申请契税减免及对房屋赠与、买卖,经估价所估价后,办理完税。另一份送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权证科审查,经局领导批准。缮证后在领证窗口交费领证。

收费项目及标准:发证登记费100元,勘丈及资料费50元,印花税5元,合计155元。

工作时限:资料齐全经复核,以村为单位审批,分批报上级审批,以100户计算为2个月工作日。

集体单位房地产登记发证需资料

1、计委项目批文(复印件2份)

2、土地批文及附图与土地使用证 (正本) (复印件1份)

3、用地批准书(正本)和 (复印件1份)

   4、建设规划许可证 (即建筑执照正本)((复印件1份)

5、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 (复印件2份)

6、申请书

7、墙界表

8、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契税收据

11、建筑面积计算表

12、审核表

13、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编制的电子地籍图(2份)

14、竣工验收报告单 (复印件)

15、单位总平面图

16、区房屋土地变更会办单 (户名变更者要)(2份)

17、具结书(89年7月 15日以前房屋建筑执照补办直办者)

18、情况说明(情况复杂需要说明的)

19、纳税申报表 (区财政局办理契税交上述资料2份中1份)

20、其他相应有关资料 (复印件2份)(如:合资企业的章程、合同、可行性报告、外经委批文)。

 具体操作顺序:登记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后,镇土地管理所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对用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勘丈、制图、计算面积,汇总整理经初审后,一份资料送区财政局办理契税,完税后另一份资料凭契税收据送交易申心审批,缮证后在领证窗口交费领证。镇土地所按规定收取勘丈费,房屋、土地勘丈合并收费每平方建筑面积0.60元。工作时限:以资料齐全后,每件在10个工作日完成,交该单位,报送上级审批。收费依据: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沪房地籍 (1997)544号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沪价房 (1997)第150号、沪财综 (1997)038号。

 国有企事业单位房地产登记直接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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