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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马桥镇加强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7日

各居(村)委、居委会筹备组,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镇属公司,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切实做到依法统计,完善“应统尽统”工作,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商贸企业“应统尽统”工作通知》(沪统字〔2019〕44号)和《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闵行区加强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闵府办发〔2020〕34号)文件精神,建立马桥镇加强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曹晓冬    副镇长候选人

副召集人:马明荣    镇经发办主任

成    员:孙蓓莉    镇党政办主任

曹伟萍    党建办主任、党政办副主任(兼)

吕  敏    镇规建办主任、规资所所长(兼)

康  祎    镇团委书记、社事办主任

闻  良    镇社区办主任、居民区(景城社区)

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  勇    镇财政所所长

刘  钧    镇城运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城建中心主任(兼)

宋宪军    镇水务站站长

华  军    市场监督管理马桥所所长

顾伟春    税务二所所长

马锡明    税务二十所所长

庄文贤    上海旗忠森林体育城经济园区有限

公司总经理

周  俊    上海马桥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

经理

王磊峰    上海元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

马爱红    友好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杨晓清    金星村党总支第一书记、祥云居委筹

备组组长

吴  齐    彭渡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杨方云    民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朱美丽    同心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夏顺兴    吴会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贺文琴    俞塘村党总支第一书记

张晓莲    工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周宝娟    旗忠村党总支书记

王晓敏    夏朵园居民区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

作)

李  娜    华银坊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火桂兰    飞碟苑居民区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

作)、居委主任

王  东    马桥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主任

杨玉梅    元吉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主

蔡  勇    元祥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俞  佳    敬南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主任

李  静    乐康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邓长权    茜昆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主任

陆  益    景城馨苑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主

唐春辉    保利雅苑居民区党支部书记

陈理峰    保利佳苑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主

张  挺    品雅苑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主任

吴慧江    四季悦园居民区党支部副书记(主持

工作)

夏  梅    银春苑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主任

李  萍    银康苑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主任

黄  琴    景城和苑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主

顾妹芳    银杏里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主任

金国忠    旭丽花园居民区党支部书记

张继光    茜昆路第二居民区党支部书记

胡冬梅    元景苑居民区居委筹备组组长

张乐民    富文苑居民区居委筹备组组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经发办,办公室主任由经发办主任兼任,镇联席会议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附件:马桥镇加强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中共闵行区马桥镇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2年1024

 

 

附件

 

马桥镇加强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架构

联席会议由镇政府分管镇长任总召集人,联席会议由镇经发办、镇规建办、镇财政所、镇社事办等单位共同组成,镇经发办作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办公室主任由经发办主任兼任,镇联席会议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相关职能

联席会议负责定期研究全镇统计工作重点,交流、共享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信息、数据,探索运用大数据手段实现信息共享的自动化。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流程,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应统尽统”,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1.镇经发办:参与联席会议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各部门信息提供、共享的具体要求和规则;负责收集各部门、村、公司发现达到统计“四上”标准的单位、投资项目的名单及相关信息;负责汇总比对收集到的数据,整理形成单位(项目)名录,及时跟踪、了解“准四上”单位最新情况,及时纳统;负责完善更新企业名录库,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有效数据,帮助相关部门、单位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负责开展统计业务培训;负责建立“应统尽统”工作检查机制,对各居民区(筹备组)、村、公司开展督促检查;负责对各居民区(筹备组)、村、公司“应统尽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通报;负责定期提供工业、信息化投资项目基本信息。

2.镇党建办:负责定期提供新成立的机关、事业和群众团体单位基本信息。

3.镇规建办:负责定期提供全行业重大项目基本信息及进度。负责定期提供全行业《施工许可报表(区级项目)》项目基本信息。

4.镇社事办:负责定期提供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

5.镇社区办:负责定期提供住宅项目开工项目基本信息。牵头负责各居委(含筹备组)加强统计工作的研究部署、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等工作,配足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统计工作人员,做好政府相关统计报表、普查和统计调查工作等。

6.税务所、镇财政所:负责定期提供纳税总额20万元以上的企业名单及单位基本信息。

7.镇城建中心:负责定期提供市容绿化类、道路交通类投资项目基本信息。

8.镇水务站:负责定期提供新增水务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9.马桥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定期提供新注册、迁入企业名单及单位基本信息。

10.旗忠经济园区:负责定期提供新引进的主要经营地在马桥达到或可能达到统计“四上”标准的企业名单及单位基本信息;提供通过园区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各类政策项目的企业名单。

11.资产公司:负责定期提供管辖区域内新迁入、新投产、快速成长型,且达到统计“四上”标准的企业名单及单位基本信息。

12.元景公司:负责定期提供保障房建设、市容绿化类、道路类建设投资项目基本信息。

13.各居村(筹备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牵头负责辖区内加强统计工作的研究部署、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等工作,配足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统计工作人员,履行好“应统尽统”主体责任,做好政府相关统计报表、普查和统计调查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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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