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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桥镇司法调解办事制度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4年10月22日
    

受理部门:镇司法所

办事依据:《关于处理民间纠纷的若干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受理范围:

1、常住在本镇辖区的公民
2、发生在本镇辖区内的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法人之间的民间纠纷
受理程序:

1、民间纠纷当事人若需进行调解的,首先到所在地村居委会,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处
2、村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的,经纠纷当事人申请,由村居委调委会将纠纷移送镇司法所,镇司法所对属受理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调处
3、对纠纷当事人直接向镇司法所提出调解的民间纠纷,镇司法所应先行接待,然后对属职责范围的纠纷进行调处。对不属于本部门为主调处的,应及时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
受理期限:一般民间纠纷受理后两个月内处理终结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受理地点:闵行区北松路2188号
联系电话:64090786
职责:
司法所是镇人民政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工作,业务上受区司法局。其主要职能是:
1、组织和参与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
2、负责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当好镇领导的法律参谋;
3、组织开展对刑释和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4、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及辖区内群体性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5、管理、指导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8、办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法律事项。
司法信访窗口业务范围:
一、主持调解纠纷。
二、解答法律咨询。

三、受理法律援助。

四、协助开展法制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地址:闵行区北松路2188号
联系电话:6409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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