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马桥镇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镇党委、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本镇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助力全镇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一)巩固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成果 1.根据国办统一部署,分领域、分层级确定法定公开事项,不断完善和动态更新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法定公开事项准确分类、及时主动公开到位。 2.不断加强公文制定过程中对公开属性的认定工作,完善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3.完善执行公文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发布方式,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尺度。 4.推进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善制定居(村)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及时公开,确保居(村)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 强化办件规范,保障答复质效和办理时限,确保关键节点信息及时录入平台。主动跨前与申请人做好沟通,有效、准确回应信息获取的相关需求,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及时组织复杂、疑难申请的会商研判,有效降低行政纠错。强化诉讼案件信息报备管理,做好复议诉讼情况的定期总结与通报,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的提示、警示作用。 二、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情况信息 1.做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公开,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依法依规为企业纾困解难。 2.做好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相关新一轮制造业政策的发布和解读,服务保障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大力发展。 3. 做好重点企业“服务包”等机制的公开服务和推送,结合重点企业走访,持续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帮助企业减负增效。 (二)主动公开保障和改善民生情况信息 1.做好重点工作和实事项目立项、推进情况的信息公开。 2.做好养老、失业、工伤、医保、低保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信息的及时发布,及时公开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情况。 3.加强稳岗扩岗、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信息,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的公开、解读和推送工作。 4.做好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义务教育“新五项标准”的推进情况公开,及时发布高质量基础教育设施建设进展情况。 (三)主动公开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情况信息 1.做好立法、执法、普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法律服务方面便民利民举措。提前公开各执法单位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2.及时发布镇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全流程公开。 3.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重点抓好部门预决算、推进绩效等财政公开,集中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三、优化政策全流程公开 (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1.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将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考虑、同步安排。以镇政府、党政办名义制订的政策文件,在报审政策文件相关材料时,同步报送经起草部门领导审定的解读材料。 2.健全政策在草案征询、公开发布、实施落地等“全周期”“全流程”的解读工作机制。做好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解读,加强政策发布阶段的精细化解读,政策施行过程中,围绕企业群众关注热点和问题诉求,形成问题清单,做好政策跟踪解读和热点回应。 (二)加强政策留言板建设 提高政策咨询回应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政策咨询回复的转化运用,对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政策制定机关形成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并公开发布;对留言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建议或其他重要情况,政策制定单位要及时启动专题调查。 (三)加强政社合作 1.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律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和居村委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组织结合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开展贴近企业、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政策推送、解读等服务。 2.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等社会组织和居村委等基层组织的政策辅导力度,确保政策信息的精准传递。 3.鼓励在政策需求收集、政策评价等方面探索政社合作机制,合力打造“政府+”多元立体的政策公开体系。 四、优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一)加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1.完善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各单位制定涉及公共利益政策文件的,应组织听取公众意见,鼓励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便公众知晓并参与的途径的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2.各部门、单位制定涉企政策的,应重点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制定改进与保障民生方面政策的,应加强调研走访,充分了解基层一线需求;制定涉及特定群体利益政策的,应充分听取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体代表的意见。 (二)持续优化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机制 1.推动更多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议题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推动更多作为利益相关方的市民代表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加强对列席代表意见建议研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以适当形式向列席代表反馈会议决策情况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做好相关会议信息的主动公开。 2.提高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水平。各单位有关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民生保障服务等工作,要充分听取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将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作为决策方案论证的重要内容,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执行有效性。 (三)常态化推进政府开放活动 1.围绕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8月集中组织开展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上、线下政府开放月活动。 2.结合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领域,全年内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各种方式营造“政府开放”良好氛围,利用“政府开放”专栏,集中展示活动开展情况,并择优向区媒体推介,形成规模效应,做深做实政府开放品牌。 (四)高质效办理政民互动渠道留言 全面落实闵行区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要求,确保回复质量。继续加强网上区长直通车栏目建设,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所有留言当天有回应,最终回复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留言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实现“解决一件、带动一片”。 五、加强培训指导与组织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 协调,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业队伍,减少人员流动对业务稳定性的影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应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业务培训和交流 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员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办好政务公开专业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