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邦瀚: 关于你涉嫌在闵行区昆阳路3388弄170号擅自搭建建筑物一案,本机关于2025年7月4日作出《调查(询问)通知书》。 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文书编号:沪闵马府调(询)通字〔2025〕第031218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公告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18017102231
附:《调查(询问)通知书》(文书编号:沪闵马府调(询)通字〔2025〕第031218号)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二○二五年八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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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邦瀚《调查(询问)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