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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强《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5日

吴强:

    经查,吴强、王晓燕所有的闵行区富业路220弄42号101室房屋存在擅自搭建建筑物的行为。本机关在2024年11月20日09时38分发现闵行区富业路220弄42号101室房屋存在擅自搭建建筑物的行为一案,本机关于2025年3月11日作出《权利义务告知书》。

    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吴强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文书编号:沪(闵)字〔2025〕第031005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公告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18017102231

 

    附:《权利义务告知书》(文书编号:沪(闵)字〔2025〕第031005号)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二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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