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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方益《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4月30日

周方益:

    本机关在2024 年 12 月 17 日 9 时 39 分发现你在闵行区富业路 220 弄 15 号 302 室存在破坏房屋外貌的行为一案,本机关于2025年4月24日作出《听证告知书》。

    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周方益公告送达《听证告知书》(文书编号:沪(闵)马府罚听告字〔2024〕第 030505 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公告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64092104

 

附:《听证告知书》(文书编号:沪(闵)马府罚听告字〔2024〕第 030505 号)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二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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