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方益《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4月30日
周方益: 本机关在2024 年 12 月 17 日 9 时 39 分发现你在闵行区富业路 220 弄 15 号 302 室存在破坏房屋外貌的行为一案,本机关于2025年4月24日作出《听证告知书》。 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周方益公告送达《听证告知书》(文书编号:沪(闵)马府罚听告字〔2024〕第 030505 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公告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64092104
附:《听证告知书》(文书编号:沪(闵)马府罚听告字〔2024〕第 030505 号)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二○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