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要求,明确各方权责、规范管理流程,马桥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马桥镇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目标 (一)出台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马桥镇拆除工程实际管理需求,针对动迁基地、企业自主升级改造等场景的安全监管痛点,制定本细则,填补管理漏洞、明确操作标准。 (二)核心目标 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根本原则,通过规范管理流程、压实各方责任,实现马桥镇建(构)筑物拆除工程“管理规范、措施到位、安全有序”,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二、管理范围:明确“管什么、不管什么” 《实施细则》采用“正向界定+反向排除”方式,清晰划分管理边界,避免监管重叠或空白:
三、职责分工:压实“谁来管、管什么” 围绕“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6类主体的核心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一)政府部门:分领域监管 1.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规建办):核心监管枢纽 l 汇总各类拆除项目,上报区征收中心; l 统计企业自主升级改造、动迁签约类拆除工程,督促办理备案与报监手续; l 巡查未备案项目,处理投诉举报,协同区征收中心开展日常与专项检查。 2.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聚焦农民集中居住场景 l 统计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拆除工程,上报规建办; l 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办理备案与报监手续,巡查未报监项目。 3.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负责应急协调 l 统筹辖区内拆除工程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与协调处置。 l 其他相关部门:按法律法规与职责分工配合监管。 (二)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主体 l 承担拆除工程安全首要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l 足额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l 及时报告应急事故,不得拖延、隐瞒或擅自处理。 2.施工单位:直接责任主体 l 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技术规范与施工方案施工; l 建立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l 落实实名制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 四、管理内容:规范“怎么管、管到位” 从“资质、承发包、开工、施工、竣工”全流程切入,明确10项核心管理要求,覆盖关键环节风险管控: (一)资质资格:严把“准入关” 1.施工单位:需取得“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在许可范围内承接业务; 2.监理单位:需取得“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严禁无资质承接。 (二)承发包:严控“合作关” 1.建设单位需将项目发包给“资质合规、技术强、信誉好”的施工单位; 2.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杜绝违法发包、转包。 (三)开工准备:做好“备案关” 1.前置协调:若拆除范围涉及保护建筑、防汛墙、管线、绿化,建设单位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告,协调结果书面告知施工单位,并切断无需保留的管线; 2.时限要求:建设单位需在计划开工前15日,到区征收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办理报监手续; 3.特殊论证:危大工程、涉及卸解的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需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申报开工。 (四)房屋移交:明确“管理关” 根据房屋状态,划分责任主体,避免“失管”:
(五)中止施工:规范“暂停关” 1.长时间未施工的工地,建设单位需会同施工单位向区征收中心申请中止手续; 2.按规定做好日常维护,区征收中心暂停监督。 (六)竣工:完成“收尾关” 1.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竣工验收; 2.向区征收中心办理竣工信息报送,施工单位及时移交场地。 (七)建筑垃圾:管好“处置关” 1.开工前必须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 2.安装视频监控、车牌识别设备,接入“上海市建筑垃圾数字化智能监管平台”,杜绝违法处置。 (八)历史建筑:严守“保护关” 1.历史风貌保护区及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按本市历史建筑保护规定执行; 2.施工单位严禁擅自拆除。 (九)监管频次:强化“检查关”
(十)施工管理:细化“操作关” 1.聚焦现场安全与人员管理,明确15项硬性要求,核心包括: 2.施工单位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不得擅自修改; 3.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设置消防通道、水源与器材; 4.落实“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项目经理等需参加行业继续教育; 5.每日填报施工动态,需包含“项目经理在岗场景”“机械作业场景”(如有)“高空防护措施”(如有); 6.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发生事故按规定上报。 五、其他说明 《实施细则》将根据上海市、闵行区相关政策调整,结合马桥镇实际情况动态优化,确保政策的适应性与实效性。文件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可通过马桥镇人民政府官方渠道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