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现将《闵行区民政局政府雇员薪酬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2日
抄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机管局 闵行区民政局政府雇员薪酬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调整2023年本区政府雇员薪酬水平的通知》(闵人社发〔2023〕79号文)《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雇员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闵人社发〔2023〕80号文)精神,按照财政保障水平和区人社局、机管局有关规定,结合用工实际,现制定局政府雇员薪酬管理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纳入区民政局额度管理的政府雇员 二、基本原则 1.落实规定要求,同类统筹额度。严格按照区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关于额度控制、预算保障、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规定,建立以归口财政保障为依据的同类薪酬体系,抓好总额分配和结构管理。 2.突出绩效导向,兼顾灵活有效。以提升绩效为目标,同时发挥局层面的统筹作用和用人单位(管理主责)的积极作用,优化完善内部考核分配机制,发挥绩效活力。 3.坚持多劳多得,体现优绩多酬。注重向重点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工作量大的工作人员倾斜。 4.注重科学合理,适当控制差距。合理控制收入差距,同一单位、同类雇员最高绩效差距原则上不超过2:1,下一层次雇员实得薪酬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层次雇员类别薪酬标准,专技雇员年薪酬水平不得超过专技雇员平均水平的120%,工勤雇员也参照执行。 三、薪酬结构 区民政局政府雇员薪酬体系的基本构成主要包括三块内容:基本工资、津补贴、奖励性绩效;就业年龄段政府雇员按有关规定享有社保、公积金;伙食补贴、体检、疗休养等其他福利性待遇参照上级部门和区民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标准 (一)基本工资 主要体现政府雇员的身份类型核定,按财政保障水平,结合实际具体分为3档。其中: A档:含技术雇员和工勤雇员(管理),标准为 1800元/人·月; B档:含文职雇员、工勤雇员(专技),标准为1350元/人·月; C档:含文职雇员(参照管理的护理员)、工勤雇员(普通)、辅助雇员,标准为1150元/人·月。 (二)津补贴 主要体现政府雇员入职民政工作年限以及岗位对应的技术难度、工作强度、责任大小。具体包括: 1.年限津贴:以进入闵行区民政系统工作时间为依据,正常晋升,满年限当月进行调整(工作年限自进入民政系统后合同生效日起算)。标准为: 满5年工作年限津贴100元/月;满10年工作年限津贴200元/月;满15年工作年限津贴300元/月;满20年工作年限津贴400元/月。 2.岗位津贴:根据基数、系数统一核定下达,薪随岗变。其中,岗位津贴基数为1000元/人·月,岗位系数根据不同岗位类型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分类核定 (详见附件)。 3.技能补贴:担任10人以上团队主管的政府雇员按高于同类岗位人员500元/人·月;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300元/人·月。具有符合岗位需求的初级资格证书的150元/人·月;具有符合岗位需求的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300元/人·月。凭证书原件申请,经认证审核后增资。资格证书随岗补贴,就高享受。 4.综合窗口补贴:经区审改办(区委编委、区人社局)认定额度内的,在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服务窗口工作的文职雇员,按区综合窗口标准核发补贴。 5.医护专项补贴:护士、护理员医护专项补贴额度,由区老年福利院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制订分配细则。 (三)奖励性绩效 奖励性绩效分为共性考核奖、节点考核奖和一次性奖励金。 1.共性考核奖:按月发放。辅助雇员按照1700元/人·月,其他雇员按照2000元/人·月确定统筹额度,由相关单位(用人主体)结合管理需要实际自行统筹,制定共性考核奖细化分配方案,具体分配数据报分管领导和局党群科备案。细化分配方案制订中,同类身份最高和最低人员日常考核奖不超过2:1。 2.一次性考核奖:本办法生效后,政府雇员获得国家认证并与岗位需求匹配的初级资格证书,一次性奖励500元;获得国家认证上一层次学历(本科、研究生)或岗位需求匹配的中级及以上证书,一次性奖励5000元。奖励当年结算,在局雇员薪酬总额中列支。 3.节点考核奖:分为年中和年终考核奖。年中考核奖额度标准为1000元/人,不拉差距;根据年度经费结余情况,预留3000元/人,用于全局年终考核奖励,按照先进15%比例,分类下达额度。各相关单位(用人主体)结合考核结果制定细化分配方案,相关数据报局党群科汇总后发放。 五、职工福利 参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统一核定、统筹划拨,标准如下: 1.独生子女补贴。保留已核独生子女补贴,30元/人·月。 2.高温费。按300元/人·月的标准,在6-9月固定发放。 3.职工福利费。参照区有关规定统一计提,用于体检费等相关支出,不做现金发放。 4.伙食补贴。按2500元/人·年标准进行额度核定,折算到月,统一划拨。此外,参照历年运行情况,救助站按27000元/年伙食专项补贴,根据实际情况划拨。 5.子女托(幼)管理费补贴。以入托(幼)管理费凭证为补贴依据,50元/人·月。 六、责任分工 局党群科负责政府雇员用工调配、薪酬体系方案制定、薪酬额度控制管理的面上统筹及政府雇员有关政策口径的解释工作;牵头做好局机关各科室文职岗位的日常管理及薪酬细化方案。 局后保中心负责牵头做好局系统工勤雇员的人员管理考核、薪酬细化;其他各相关局属事业单位负责做好各类政府雇员日常管理考核及本单位文职、技术雇员的薪酬细化,配合做好每月工资数据上报。 局计划财务科负责政府雇员预算编制、预算调整、经费划拨及相关财务结算工作。 七、其他说明 试用期政府雇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以及共性考核奖按同类标准的80%发放。 根据额度控制管理需要,各类加值班、休假奖励费等不再另行核定,各单位可从共性考核奖额度中一并统筹。 根据财政保障口径,技术、文职、工勤之间财政保障金不得统筹;文职综合窗口、文职普通之间财政保障金不得统筹;工勤管理、工勤专技、工勤普通之间财政保障金不得统筹;区老年福利院锁定政府雇员与局核定额度内政府雇员之间财政保障金不得统筹。除福利提取费、工会经费等按财政规定可以结转使用外,其他结余资金,由单位上缴财政。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生效,《关于印发<闵行区民政局政府雇员薪酬管理操作办法>的通知》(闵民〔2020〕74号)废止。
附件:政府雇员岗位津贴系数表
附件: 政府雇员岗位津贴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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