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140001690
- 主题分类:民政、社区\社团管理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5-02-08
- 发文字号:闵民〔2025〕25号
- 发布日期: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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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民〔2025〕25号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 2024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闵行区民政局(闵行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将于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登记在本区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社会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 (一)对象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及以前经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2024年6月30日及以前经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填报2024年度检查报告书。 (二)检查内容 1.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政策情况; 2.登记事项变更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3.按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4.党建工作情况; 5.工作人员情况; 6.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7.办事机构和分支(代表)机构设置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年度检查的方式和程序 1.3月1日至3月31日,参检社会组织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s://mzj.sh.gov.cn/shzz/),在线填写2024年度检查报告书,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确认,加盖电子印章后网上提交。教育(培训)类、体育类和养老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应提交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4月30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所属社会组织网上提交的2024年度检查报告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日常行业管理情况,对社会组织提出年检初审结论或者监管意见。 3.6月30日前,区民政局对参检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材料进行审查,做出年度检查合格、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参检社会组织可登录“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年检结论。 4.年度检查结束后,区民政局将通过“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告参检社会组织的年检结论。参检社会组织可持登记证书(副本)到区民政局加盖年检印鉴。 (四)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社会组织的处理 对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区民政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年检、整改等情况依法予以处理。 (五)年检信息公开 7月1日后,参检社会组织填报的有关内容将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平台(https://shzzgk.mzj.sh.gov.cn/showInfo/zdsxLists)上进行公开。社会组织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社会组织应当认真履行义务,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如实填报和提交相关材料。社会组织接受年度检查情况将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 (二)本次年度检查将抽取一定比例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检查和财务审计。区民政局将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根据社会组织守法诚信程度、行业风险度、日常监督情况、享受财税优惠以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情况,确定实地检查和财务审计的对象。 (三)区民政局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并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同处置。
闵行区民政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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