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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增设浦锦街道新浦江城第三居民委员会、梅陇镇梅香苑居民委员会和景华新苑居民委员会的请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4日
  • 索引号:SY140000775
  • 主题分类:民政、社区\行政区划与地名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2-12-14
  • 发文字号:闵民〔2022〕55号
  • 发布日期:2022-12-1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行区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闵行区委办公室、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闵委办发〔2013〕5号)文件精神,要科学合理设置居民委员会,保证基层组织的建立健全。

一、增设标准和要求

(一)增设标准:根据人缘性、地缘性和资源配置情况及有利于居民自治、方便服务和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居民委员会,新建居民委员会管辖户数一般为 1500 户,不超过 2000 户。

(二)增设要求:管辖户数为多个小区的居民委员会,原则上应以道路、街巷等为界进行拆分;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社区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560平方米。

二、请示事项

根据《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居民委员会的设置、撤销、规模调整,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报区人民政府批准。近期,浦锦街道办事处、梅陇镇人民政府来函申请增设浦锦街道新浦江城第三居民委员会、梅陇镇梅香苑居民委员会和景华新苑居民委员会。

(一)增设新浦江城第三居民委员会

浦锦街道办事处申请增设新浦江城第三居民委员会,管辖新浦江城三期、新浦江城五、七期、新浦江城六期3个小区,总建筑面积341249.16m2,规划居住1562户,现已入住1424户,共4860人;辖区内建有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264.25m2,社区活动用房608.21m2。四至范围:新浦江城三期东至浦申路,西至浦驰路,南至江栀路,北至南江桐路;新浦江城五、七期,新浦江城六期东至浦康路,西至浦申路,南至陈行公路、新浦江城六期小区围墙,北至江栀路。办公地址:江栀路350弄126-127号1层01。

(二)增设梅香苑居民委员会

梅陇镇人民政府申请增设梅香苑居民委员会,管辖梅香苑1个小区,总建筑面积303397.08m2,规划居住2520户,现已入住2205户,共4350人;辖区内建有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512.86m2,社区活动用房1134.34m2。四至范围:东至外环绿化(独立围墙),西至用地红线(独立围墙),南至莘朱路,北至外环绿化(独立围墙)。办公地址:莘朱路820弄18号(综合楼一楼)。

(三)增设景华新苑居民委员会

梅陇镇人民政府申请增设景华新苑居民委员会,管辖景华新苑1个小区,总建筑面积148229.84m2,规划居住1217户,现已入住910户,共1518人;辖区内建有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320.02m2,社区活动用房750.48m2。四至范围:东至景东路,西至用地红线(独立围墙),南至华展路,北至华济路。办公地址:华展路168弄35号(综合楼一楼)。

结合资料审核及实地勘察工作,我局建议同意增设浦锦街道新浦江城第三居民委员会、梅陇镇梅香苑居民委员会和景华新苑居民委员会。

妥否,请批复。

 

附件:1.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关于陈行居民委员会、新浦

江城第二居民委员会范围调整及增设新浦江城第三

居民委员会的函

2.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关于增设梅香苑居民委员

会和景华新苑居民委员会的函

3.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

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意见

 

 

(联系人:张丹萍  64887022、18101759791)

 

                     闵行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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