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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1日

2025年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闵行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拓展民政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精度,不断满足社会对民政部门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向群众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

1.政策文件。本年度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22条

2.机构信息及人事信息。公开机关简介1条、机关职能1条、机关设置8条、下属单位1条。公开领导简历4条。

3.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行政许可信息5项,处理决定数量197条。

4.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公开行政处罚97项,处理决定数量4条。行政强制事项3项,处理决定数量0条。

5.财政信息。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等财政信息80条。

6.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信息2条,重大行政决策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在规定时限内登记、答复、办结。其中,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件。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对标《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安排专人参加区府办政务公开课组织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实务培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信息动态调整。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公开透明度,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主动及时更新本单位各类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托“闵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闵行民政”微信公众号、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增强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和搜集,规范做好线上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闵行区政府考核要求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监督保障,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审批制度。通过“闵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对我局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及时做好内容调整和动态更新。2025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与回应能力不足。政策解读形式呆板、内容空泛,多数解读仅简单转载上级文件说明或媒体报道,缺乏针对本地实际的个性化解读,难以帮助公众理解政策内涵。

2.公开质量参差不齐,实用性不足。主动公开领域存在明显短板,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面、不规范,如行政处罚事项公开覆盖面有限,且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情况不佳。

3.政府开放活动所涉及的场景较为局限。政府开放活动需进一步拓展,以提供更丰富多元的互动场景,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全面了解。

(二)改进措施

1.创新解读方式,增强互动效能。持创新解读形式,通过图文、视频宣讲、专家答疑等多元方式,让政策解读更生动易懂。同时,深化政民互动,通过“政府开放日”等活动,推动政务公开从静态发布转向动态互动,增强公众参与感。

2.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公开质量。在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等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公开内容持续深化,公开范围不断扩大。

3.丰富开放形式,扩大政务影响。围绕本局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主题明确、形式丰富的政府开放活动,着力提高开放活动的参与度,扩大其社会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重点工作情况

2025年度在全局范围内选择养老机构、救助管理站开展2场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参观设施、现场讲解、观看视频等活动不断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对于民政事业的了解和关心。在区政府网页重点领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目录下动态更新本年度低保等生活救助情况汇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闵行区民政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2026年1月21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