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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民政局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2月8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为保障本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明确安全工作的职责、权利和责任,提高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率性,根据《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制定《闵行区民政局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闵行区民政局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闵行区民政局

2024年2月8日

 

 

附件

闵行区民政局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保障本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明确工作的职责、权利和责任,提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率性,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闵行区民政局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把隐患当事故抓”“安全生产属地原则”等安全工作指示精神落实到位。

一、民政服务机构

1.民政服务机构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民政服务机构必须建立各项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安全巡查、值班值守等重点工作落实到人到岗;

3.围绕《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管理;

4.24小时内向业务主管单位上报被有关部门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情况;

5.积极配合业务主管单位、有关国家机关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主动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二、属地街镇

按照“安全生产属地原则”,民政服务机构属地街镇(莘庄工业区)要切实承担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要统一调度属地街镇内老龄办、社事办等部门,让安全生产管理形成合力,联合消防、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不间断对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宣传;

2.要严格落实上级机关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不折不扣、统筹兼顾的完成;

3.要把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结果及时上报给区民政局业务主管部门;

4.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和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三、局属部门单位

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业务科室长、事业单位负责人本条线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对本业务条线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要管理职责。

1.各单位负责人对本条线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掌握并上报局安全办;

2.单位必须落实一名专职安全员,做好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3.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和评估

4.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上级机关和局安全办部署的各项工作

四、局安全办

1.负责统一调度民政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3.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4.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和培训

5.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6.处理和报告安全生产管理事故

7.组建、管理局安全管理员队伍,不间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五、局领导

班子全体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共同负责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局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情况分析、督查等活动;

2.局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负责落实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向局党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3.局条线分管领导,负责本条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听取条线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条线各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涉及条线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定期对条线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情况抽查,对涉及本条线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安全事故处置负有主要监督责任。

 

 

闵行区民政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