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重要公告】关于担任李申遗产管理人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年9月4日

兹有自然人李申,男,1944年9月30日出生,于2024年12月13日死亡,生前户籍住址在上海市闵行区灯辉路501弄48号101室,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1010219440930****。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26)沪0112民特580号民事判决书初步查明:李申未婚未育,无兄弟姐妹,其父母均已死亡。李申去世后,已无法定继承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担任李申的遗产管理人。

现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公告如下:

1.若有李申的法定继承人、遗嘱受益人、与李申存在遗赠扶养关系的人、依靠李申扶养的人,李申继承人以外的依靠其扶养的人或对李申扶养较多的人,或其他人对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担任李申的遗产管理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2)提起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

  2.若有李申的债权人、债务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证明;(2)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的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请上述相关人士在公告期限内将书面材料邮寄至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80号204室。

  特此公告。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2026年9月4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