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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 “上海闵行区元气满满公益服务中心”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9月3日

上海闵行区元气满满公益服务中心发起人: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成立上海闵行区元气满满公益服务中心的请示》收悉。经审查,同意你们成立上海闵行区元气满满公益服务中心”,由我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向闵行区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

你单位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后应依照章程,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并尽快向我局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希望你们遵照国家法律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公益服务单位的职责义务,自律诚信,切实成为本区公益事业的有益补充。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