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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担任吴淑颖遗产管理人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9日

        兹有自然人吴淑颖,女,1977 年2 月28 日出生,于2023 年5 月17 日死亡,生前户籍住址在上海市闵行区龙柏四村186号202室,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1010119770228****。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24)沪0112 民特648号民事判决书初步查明:吴淑颖未婚未育,无兄弟姐妹,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近亲属均已死亡。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担任吴淑颖的遗产管理人。

  现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公告如下:

  1、若有吴淑颖的法定继承人、遗嘱受益人、与吴淑颖存在遗赠扶养关系的人,吴淑颖继承人以外的依靠其扶养的人或对吴淑颖扶养较多的人,或其他人对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担任吴淑颖的遗产管理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2)提起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

  2、若有吴淑颖的债权人、债务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证明;(2)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的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请上述相关人士在公告期限内将书面材料邮寄至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80号303室。

  特此公告。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