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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名单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年4月23日

         据《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四届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沪民社登发〔2025〕4 号)要求,经征求区纪委监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协查意见,根据党的建设和作用发挥等情况,经区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拟选定上海市文来中学、上海东方社会工作事务所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评选条件

        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总体部署。在此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党的建设突出

         把党的建设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建立党的组织,严格执行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将党建工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践行初心使命,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作用发挥突出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积极参与“五个中心”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口帮扶和乡村振兴、助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成效显著。对在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社会组织,予以适当倾斜。

       (三)自身建设过硬

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具有完善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完善,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

       (四)社会影响良好。

         遵纪守法,诚信自律,坚持非营利属性,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品牌影响力大,社会公信度高,评估等级一般应为 4A(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2017 年至今,社会组织未受过行政处罚,参加年度检查结论皆为合格(不含基本合格),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秘书长未接受刑事处罚或者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问责。

    二、拟推荐社会组织简要事迹情况

       (一)上海市文来中学

         上海市文来中学创办1994年,2001年在闵行区民政局登记,5A级社会组织,上海市文明校园,上海市首批“护苗联盟”单位,上海市行规示范校,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教育系统基层“五好关工委组织”,党总支获得“闵教先锋党组织”在闵行区学校办学绩效评价中连续多次荣获“优秀一等奖”“党建文化空间建设示范学校”,闵行思政课改革创新基地学校,致力于初、高中学历教育是一所理念先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寄宿制学校。学校始终秉承“学校教育要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奠基” (初中部)、“人文立校、多元成才”(高中部)的办学理念,“平民本色、精英气质”为育人目标,遵循“博文约礼、鉴往知来”的校训,形成了“人文立校、主动发展”的办学特色。学校培养了一支“师德高尚、勤学善研、教艺精湛、探索创新”的教师队伍,截止目前已多人荣获全国实验创新能手、全国优课、上海市十佳教学能手、上海市录播课一等奖、上海市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一等奖等被评为闵行区教师队伍建设优秀校。文来中学在自身追求卓越发展的同时,帮带周边外省市的校,与闵行区多所中学结对,采用柔性流动、项目推进、师徒带教、学科组共建、远程互动、交流互访等方法,协助兄弟学校共同发展为区域教育优质化、均衡化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上海东方社会工作事务所

         上海东方社会工作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依托高校专业背景的4A级社会组织。以党建引领为核心,聚焦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业务涵盖社会工作服务、研究评估、社区建设、社工培训等。事务所汇聚了一支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学历的专业化、高学历的工作团队,为提供专业服务奠定了基础。事务所专业服务作用突出:一是开展多项民生项目,如困境儿童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站、救助服务等,提供个案服务、心理辅导。二是对口帮扶,牵手云南、甘肃等地社会组织,培育当地机构和人才,搭建协作平台。三是开展专业评估,每年完成社会项目评估200余项,社会组织规范化评估50余个,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四是创新社会治理,承接多个社区治理项目并获多项荣誉。五是承接前沿课题,研究成果丰硕,多项研究获全国民政论坛一二三等奖。六是参与行业标准建设,推动行业标准化,参与制定社会工作国家标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上海市地方标准《青年少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指南》、《上海市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设置与服务规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和服务规范》。凭借党建引领的规范化管理、产学研一体化的专业优势以及标准化的服务输出,事务所已成为社会工作领域兼具实务和研究并重的示范性机构。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9日

         公示期间,对推荐社会组织有异议的,可与闵行区民政局联系

         联系电话:64887022、64924443

         联系地址:七莘路680号405、406室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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