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信息:
为切实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老年人社区支援服务”之一“为10万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项目,推动“社区支援”这一新型社区为老服务模式,进一步构建本市“9073”养老服务格局,更好地为本市10万名高龄纯老独居老年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制定有关项目。 一、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为10万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项目名称定为:“老伙伴”计划。 (二)主要内容 为老年人提供互助服务是老年人社区支持体系的一部分,在概念上区别于专业服务(如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和自助服务(家庭成员照料),其特征是以社区成员之间的情感为纽带,开展与家庭和社区生活密切相关的互助服务,同时增进社区关系。 “老伙伴”计划是以结对互助的方式,由低龄老年志愿者向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其内容主要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开展预防失能、健康科普、精神慰藉等家庭关爱和生活辅助服务,预防或降低风险的发生,促进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交往。 互助服务内容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规定内容”,由三个子项目组成:老年慢性病患者家庭自我保健与急救知识技能普及项目;老年人生命教育项目;预防长者被忽视项目。这三个子项目在市级层面通过招投标选拔专业社会组织研发互助服务产品,并通过培训210名核心志愿者的方式,将这些产品配送到社区。除了以上规定内容外,在市级层面还将统一开展社会组织和核心志愿者的能力培训。二是“自选内容”,可由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设计开展特色化的互助服务活动,并以项目化的方式开展。活动的主题和内容由各区县自行决定,其形式可分为集体活动(利用社区活动设施开展)和上门服务,数量不少于3个。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本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通过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的方式,激活社区中巨大且潜在的人力资源——低龄、健康老人;通过固定结对的互助服务形式,强化社区关系,维持高龄老人的社会联系,预防年龄隔离;通过探索互助服务的管理模式和内涵,克服传统互助服务普遍存在随意性强、持续性差的问题,构建互助服务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招投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培养发展一大批有能力的为老服务组织,从而达到激活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关系、发展互助服务的目标。 (二)项目基本原则 1、市区联动与专业支持相结合。本项目任务由市民政局统筹分配,在各区县由区县民政局(老龄办)负责组织协调。同时,为了保障服务质量,加强任务管理,市民政局将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引入专业机构进行服务研发和培训,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2、能力建设与志愿服务相结合。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活跃在社区的涉老社会组织以及低龄老年志愿者队伍,在结对开展服务之外,本项目特别强调对志愿者的系统培训,以确保互助服务的质量,让服务者同时也成为受益者。 3、统一配送与特色创新相结合。本项目围绕“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将对服务内容(产品)进行统一开发,并通过培训实现配送。同时,鼓励区县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创新,在基本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亮点和特色。 三、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为市级统筹项目,在运作方式上将有所创新,即通过招投标平台,动员社会组织的力量开展服务,同时引入技术支持单位进行项目统一管理。 (一)市级项目招投标 由市民政局通过招投标项目,选拔专业社会组织进行三个子项目的研发和培训。三个中标组织将在技术支持部门的协助和监督下,完成服务产品研发和培训工作。 (二)区县项目招投标 各区县民政局(老龄办)作为服务的需求方,根据市局分配的任务制作项目招标材料,通过招投标平台招募社会组织来执行该区县内的互助服务。各区县根据高龄老人指标分配(见附件),确定片区的划分和项目的个数(可为一个或几个),并动员辖区内外的社会组织参与招投标。 (三)技术支持单位邀标 市级层面将以邀标的方式选择技术支持单位,协助安排招投标和培训活动,主要包括:投标机构培训、组织核心志愿者培训、项目总体进程监控、数据库建成与管理、优秀组织评选表彰等。 四、低龄老年志愿者和高龄服务对象的选择标准 (一)各区选送的核心志愿者 在本项目中,各区县可根据本地街镇数选择相应的核心志愿者,让核心志愿者在社区起关键作用,一是代表社区社会组织参加招投标,并对项目进行实施和管理;一是组织社区志愿者培训,传递配送服务产品的相关知识技能。各区选拔的核心志愿者一般为参与招投标的社会组织中的骨干,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工作能力,尤其是组织协调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2、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培训志愿者的工作。 (二)参与互助服务的低龄老人志愿者 本项目将由区县老龄办,在17个区县通过招募和选拔,产生不低于20000名的低龄老人志愿者。 成为低龄老人志愿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在70岁以下,身体基本健康,无重大疾病; 2、具有助人的热情、志愿服务的精神和社区工作的经验; 3、具有较高的健康素养和基本知识水平,可掌握培训内容; 4、有时间和精力全程参与项目活动。 (三)接受家庭互助的高龄老人 10万名享受互助服务的高龄老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80岁以上的非院舍安置的居家纯老或独居老人; 2、孤老或子女不在上海的独居老人优先; 3、重点优抚对象优先; 4、残障老人或患有严重疾病的老人优先; 5、未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优先。 高龄老人与低龄老人志愿者按不低于5:1配对,并应遵循就近原则和共性小组原则,即每个志愿者结对的老人最好是在同社区,并具有相近的生活条件和健康状况(疾病类别)。 五、项目管理与组织保障 本项目由市民政局牵头和总负责,并通过邀标的方式选择技术支持单位协助承担项目的咨询、督导和评估等工作。各区县民政局(老龄办)是本辖区互助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接受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 (一)市民政局 1、制定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 2、落实项目经费,制定经费的拨付方法和使用规范; 3、布置工作任务,明确指标和考核办法; 4、通过招投标平台,选拔专业社会组织进行服务项目研发; 5、对项目的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6、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和评估; 7、组织各区县的优秀项目评选工作。 (二)区县民政局(老龄办) 1、动员辖区内外的社会组织参与培训和招投标; 2、作为服务需求方,做好招投标项目的立项、监管和评估工作; 3、支持社会组织按照项目要求招募和组建志愿者团队,推选核心志愿者; 4、负责本辖区创新项目的开发、运作和统筹; 5、帮助社会组织按照项目要求选择结对的高龄老人,并与志愿者结对; 6、协调辖区内资源,保障项目推进; 7、每季度末及时上报项目进度,年终开展项目评估。 (三)技术支持单位 1、协助制定项目计划及相关材料; 2、组织研发市级统一配送的项目,并组织开展核心志愿者培训; 3、提供统一招投标文件,协助各区县开展招投标活动,对参与招投标的机构提供培训,协助各机构完成招投标流程; 4、协助对项目进行总体进行监控,定期收集项目汇报材料,汇总指标完成情况并上报; 5、开发、运行和维护高龄老人家庭服务数据库,收集和录入通过项目活动采集上来的数据; 6、协助开展本市社区互助服务项目的评优奖励工作。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各区县民政局(老龄办)要尽快按照有关工作内容切实做好项目的推进工作,确保进度并狠抓落实。街道(乡镇)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支持中标社会组织的工作,帮助物色好老年志愿者,安排好受助老年家庭,并支持其依托社区老年设施(老年活动室、老年学校)开展互助活动,要求其结合独居老人结对关爱、老年志愿者、老年人健康促进等工作,将实事项目落到实处。 (二)把握工作进度,服务、培训同时推进。为凸显市政府实事效果,保证服务高龄老人的内容和时间,各区县要督促中标社会组织在推进项目进度要把握互助服务和培训工作同步进行。要在确定高龄老人服务对象和低龄老人志愿者后,及时按照不低于5:1的比例进行互助配对,并就此开展互助服务。同时,要安排好核心志愿者的培训和低龄老人志愿者的培训,市里将根据各区县的计划安排及时进行培训派送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向市局反馈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在年底前做好相关项目的评估工作。 (三)依托社会组织,创新工作方法。本项目有大量的社区低龄老年志愿者参与,要依托社会组织作为实施的主体来做好项目的实施,因此各区县要充分发挥区县、街镇老年协会和老年志愿者协会的作用,使之成为核心力量。同时,要借市政府实事项目的契机,在活动的整体框架内创新社区老年人互助的方式和内容,打造项目品牌,在机构养老和专业居家养老照料之外,进一步催生社区老年人互助类服务,努力探索并构建老年人社区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本市“9073”养老服务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