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防止疫情反复的紧急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4年10月19日

各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自今年1月30日南汇区康桥镇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采取了有力措施,有效阻止了禽流感在本区的发生,本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阻击战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根据最近国际上禽流感疫情的发生情况和禽流感流行规律,禽流感疫情出现反复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为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防止疫情在我区发生,确保养禽业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现根据农业部、市农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继续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最近,泰国、越南、加拿大等已扑灭禽流感的国家,又相继发生了新的疫情,提醒我们防止疫情反复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虽然我区现在禽类的养殖数量已大大减少,但随着活禽交易逐步有条件的放开,在我区流通的禽类数量大大上升,传播病毒的机率随之上升,这就使得发生疫情的风险增大。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决不能因为禽类数量的减少而放松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要认真查找和堵塞防疫漏洞,充分利用禽流感防治责任网络,扎扎实实做好防疫工作。
    二、继续强化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免疫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出现。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按照《闵行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落实相应的防治措施。要以养殖登记卡为抓手,积极开展农民散养补栏家禽的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存栏家禽的免疫情况和抗体水平,对未免疫以及抗体水平低下的家禽及时进行免疫,确保禽群处于有效保护状态。各镇要加大宣传《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同时结合新三年环保行动计划,做好不规范养殖的整治工作,阻止不规范养禽在我区抬头回潮,巩固过去所取得的来之不易的成果,坚决防止疫情的出现。
    三、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监督,做好家禽产地检疫工作。
    各镇兽医部门要对家禽养殖场(户)的防疫进行有效监督,对防疫不到位的场(户)进行及时指正,并予以警告。家禽在出栏上市前,动物检疫员必须到场进行实地检疫,检疫员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检疫关,对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具产地检疫证明。
    特此通知。

                                      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留言
验证码
0/500
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