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林业工作考核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4年10月18日
各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林业管理部门)、莘庄工业区: 为切实加强林业工作,促进全区林业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就2004年林业工作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 (一)基础工作考核:25分 1、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岗位职责。 (5分) 各镇应配备足够的林业技术人员,保证林业工作开展需要,同时落实岗位职责。 2、加强林业情况统计,规范档案管理。 (10分) 及时上报林业情况统计信息资料及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其准确性和时效性,并做好林业信息交流及调研工作。实施林业资源和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3、加强项目管理,完善规范各类合同。 (10分) 各类林业建设项目必须程序规范,内容齐全,专项管理。对林业规划区域内的造林项目必须明确生态林留置树木的规定,已建项目应补充合同予以规定。 (二)林业建设考核:45分 1、完成造林任务 (20分) 各镇应按时按质完成区农委下达的年度造林任务,保证新建林地树木成活率90%以上。市、区级工程化造林项目必须通过各类验收手续。 2、林地养护工作 (20分) 加强林地日常养护工作,达到养护质量标准(由区林业站制订细则),并建立示范样板。 (三)林政管理考核:15分 1、资源保护 (10分) 严格履行林业征用、占用、树木采伐迁移审核制度,凭证采伐率100%,严格执行闵行区生态型苗圃留置树木的规定,保证生态效果。 2、协助做好古树名木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 (5分) (四)其它工作:15分 1、做好林业养护社的组建管理工作。 (5分) 2、组织开展第六次森林资源普查。 (5分) 3、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及乡土树种调查工作。 (5分) 二、考核方法 根据考核内容对照各镇工作实绩确定考核分值,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将二名,三等奖若干名。考核结果与考核奖励挂钩,并上报区人民政府,通报各镇人民政府。 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二○○四年四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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