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闵行区农业工作目标考核的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4年10月18日
各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的农业工作,推动我区的都市型现代化农业的建设,根据市区农业工作考核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对我区农业目标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农林工作考核目标。 100分 1、粮食、西甜瓜、水果等农产品的安全监管。 (20分) 2、组织实施农药化肥行动计划 。 (10分) 3、农林新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40分) 考核细则由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和林业站下达,考核比例如下: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分,林业站20分。 4、农村林地建设完成区下达新增林地面积指标。 (15分) 5、林地养护质量达标。 (5分) 6、完成区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 (10分) 二、蔬菜工作考核目标。 100分 1、蔬菜生产的安全监管。 (35分) 要求组织落实,专人负责,监管有效。发生事故或违法现象不得分。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少1次扣2分。农药管理规范,积极推广应用新农药,无使用违禁农药。积极配合市、区蔬菜安全检测。自测(送检)蔬菜样品不少于300只,合格率95%以上,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2、蔬菜品种结构调整的品种不少于10只。 (10分) 3、落实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不少于2个(除虹桥外)。 (25分) 少一个扣5分。无不得分。 4、外来户种菜管理。 (20分) 按时完成外来种菜户的违章搭建整治,如不按时完成,相应扣分。积极推进外来菜农“互保、共保”制度建设。 5、积极落实防灾、抗灾、救灾措施。 (10分) 有效避免和减少灾害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畜牧水产工作考核目标。 100分 l、严格执行畜禽类农产品生产的安全监管。 (25分) 建立畜水产品安全检管网络。无私宰牲畜与销售“白板肉”。无使用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违禁不得分。 2、完成畜粪治理计划任务,有效整治不规范饲养。 (25分) 3、防“W”、防禽流感等重大疫病,组织、人员、经费和制度四落实。无重大疫情发生。 (25分) 4、规模畜禽场的兽医卫生和防疫密度达标,生猪产地检疫达95%,其中规模场达100%。 (15分) 5、积极推进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发展生态养殖业。 (10分) 四、综合性工作考核目标。 100分 1、农业信息化工作。 (30分) 建立农业信息员队伍。做好农村信息员培训、考核、认证工作。及时上报农情信息、完成《闵行农业网》、《闵行农业》信息上报更新任务。按时完成有关统计报表、调研任务。 2、行政执法工作。 (30分) 协助配合区有关农业执法部门做好农业执法工作。 3、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工作。 (25分) 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积极上报市、区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 4、农业保险达到要求。 (15分) 五、目标考核工作的落实办法。 1、农林业考核由农林办落实;畜牧业考核由畜牧办落实;蔬菜业考核由蔬菜办落实;综合性工作考核由办公室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落实。 2、在以上考核的基础上按百分制进行综合汇总。各口计算权重比例分别如下:农林25%、畜牧25%、蔬菜25%、综合性工作25%。部分镇的农业产业已消亡的,分值加权到现有的农业产业。 3、农业系统获得市以上先进集体或个人的,农业工作取得显著和突破性成果的,完成临时性重要工作的酌情加分。 4、根据考核分值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等次,设一等、二等、三等若干名。考核一等的颁发奖牌,并与考核奖励挂钩。 5、由于各镇农业规模相差悬殊,根据面积及规模因素的差异适当调整考核等次结果。若发生重大疫情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列入三等。 6、考核结果上报区人民政府,并通报各镇人民政府。 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二○○四年二月十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