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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4月2日
  • 索引号:SY90001173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农业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4-02
  • 发文字号:闵农业农村委〔2025〕23号
  • 发布日期:2025-04-0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浦江镇、颛桥镇、华漕镇人民政府,新虹街道、浦锦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落实闵行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规〔2022〕1号)和《关于印发〈闵行区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银行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2023〕9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街镇初审、第三方审计、公示等程序,核定本次贴息涉及浦江镇、华漕镇、颛桥镇、新虹街道、浦锦街道的7个项目,贴息金额共计1081.019517万元。另对往年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原按照5年期以上LPR核算贴息的项目,调整为按照1年期LPR重新核算贴息。经第三方审计,涉及颛桥镇、华漕镇的2个项目,需追回往年多拨付贴息资金27.874507万元,其中19.798327万元在本次拨付资金中扣除,剩余8.07618万元另行追回。本次拨付贴息资金共计1061.22119万元,具体通知如下:

一、贴息核算周期

本次贴息核算周期为2023年6月22日至2024年6月21日。

二、贴息情况

(一)区财政100%贴息项目

1.新虹街道

上海闵臣实业有限公司回购219地块配套商用房项目,本核算周期核定贴息金额为184.952354万元,本次全部拨付。

2.浦锦街道

上海锦狸实业有限公司回购浦锦路2159弄31号、浦锦路2159弄36号、37号房屋项目,本核算周期核定贴息金额为70.893125万元,本次全部拨付。

(二)区财政50%贴息项目

1.华漕镇

1)上海紫隆实业有限公司紫隆国际科创园建设项目,本核算周期核定贴息金额为343.470733万元,本次全部拨付。

2)上海富利经济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富利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本核算周期核定贴息金额为115.216734万元,本次全部拨付。

3)上海紫迪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旭华商务广场三期建设项目,本核算周期核定贴息金额为326.749968万元。扣除应追回的2022、2023年度多拨付贴息资金17.750613万元,本次拨付金额为308.999355万元。

2.颛桥镇

上海瓶山实业有限公司北松路609号瓶山苑房屋加固翻新、水电改造项目,本核算周期核定贴息金额为2.047714万元。扣除应追回的2022、2023、2024年度多拨付贴息资金10.123894万元,本次拨付金额为0元。剩余8.07618万元,请于2025年4月15日之前,从原收款账户退回至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账户(账号:03416900040021334,开户行:农行闵行区水清南路支行)。

3.浦江镇

上海江晨投资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回购原选址基地8号N10—01地块商业配套设施项目,本核算周期核定贴息金额为37.688889万元,本次全部拨付。

三、相关要求

区财政贴息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委直接下达至相关农村集体单位,各街镇要及时通知相关农村集体单位资金下达情况;各街镇要加强对相关农村集体单位的监管,督促项目单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切实发挥财政贴息资金的效益,促进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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