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农业农村委〔2025〕83号 关于浦江镇革新村农耕实践中心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浦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闵行区浦江镇革新村农耕实践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闵浦府〔2025〕159号)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补充材料收悉。2025年11月28日、12月17日,本项目分别经区级联审会和区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按闵府抄〔2025〕293号精神,批复如下: 一是为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向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科技创新等融合发展的产业配置“点状”农业服务类建设空间,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根据《2025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关于印发〈闵行区农业服务类建设空间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2025〕33号)文件精神,经联审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同意你镇所报的革新村农耕实践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 二是革新村农耕实践中心项目位于浦江镇革新村02—44(用地229平方米)、02—45(用地1013平方米)等2幅地块,北至沈杜公路、南至沈召路、东至曲龙港、西至徐家宅河,总用地面积1242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两幢多层建筑。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约3276平方米(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三是项目总投资估算2022.58万元。资金渠道:由革新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制企业上海革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筹措。 四是项目建设主体:上海革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下阶段,请结合项目实际,并结合评估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规定抓紧办理有关前期手续;积极落实环保、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程质量安全等相关措施和各项建设条件。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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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江镇革新村农耕实践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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