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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闵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3日

各涉农街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管,提高农田建设质量和水平,根据《上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沪农委〔2024〕294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委研究制定了《2024年闵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1113        

2024年闵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

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各涉农街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4〕29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管,全面提升农田建设质量和水平,在以往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闵行区继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质量第一、量质并重,采取过硬措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以核查泵电不配套、灌排渠系不达标、建筑材料不合格、施工建设偷工减料、工程设施造假等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问题为主,同步核查设计不合理、监理走过场、资金拨付不及时、管护不到位等问题,摸清农田基础设施问题底数,建立台账,明确措施,加快整改,强化监管,完善机制,有效化解工程质量问题,坚决遏制工程质量新增问题,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件发生,有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水平。

二、整治内容

    全覆盖排查闵行区已建设过的农田建设项目,重点聚焦2019年以来新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摸查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项目设计和监理、资金拨付使用、工程设施管护等四个方面的问题,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整治措施,剖析问题原因,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持续发挥效益。

    (一)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问题。摸查整治田间水利设施及其配套电力设施存在的质量不达标、不合格,以及群众反映不通电、不通水、不能用等突出问题。主要包括泵站、节水灌溉等水源工程设施不通电、有泵无水等问题;配套电力设施建后不通电、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沟渠、涵洞、出水桩等灌排设施工程质量不达标、材料不合格等问题。

    (二)项目设计和监理问题。排摸整治勘察设计不到现场、凭空设计,未广泛征求和吸收项目区群众、村级组织意见等导致的设计方案与生产需求不相符、建后不好用等问题。初步设计缺少总体设计图、工程设施具体分布图、具体单体工程图等问题。摸查整改监理走形式、监理日志造假、监理签名代签、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开展旁站巡视、未开展工程质量平行检验、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等问题。

    (三)项目资金拨付使用问题。摸查整治资金未按项目进度支付,以拨代支、截留套取、挤占挪用资金,不按规定招投标,或以审减、结余等名目变相挤占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以及因资金支付不到位导致的项目超期未完工、超期未竣工验收、建成设施不能移交、拖欠工程款导致的上访事件等问题。

    (四)项目工程设施管护问题。摸查整治项目管护主体未落实,管护资金保障不足,管护责任未压实或不明确;日常管护巡查不到位,工程设施维护不及时、用不上,田间水利灌排渠系淤塞,农桥、涵洞等构筑物损毁未修复,配套电力设施丢失被窃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为工作部署、排摸自查、质量抽测、督促整改、落实整改等五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9月底前)。各涉农街镇深入开展调研,对辖区内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再次进行全覆盖检查,对2019年以来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重点核查,细化具体措施,压实责任到人,有力有序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二)摸排自查(9月—10月底)。各涉农街镇结合项目建设资料,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内容,逐项实地排摸设施质量情况,建立问题台账,9月底前完成项目自查摸排。区农业农村委对照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结合项目建设资料,逐项实地排摸设施质量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并于10月15日前将全区自查排摸情况及问题清单上报市农业农村委。结合全国农田建设监管平台及信息化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信息系统上报工作。

    (三)质量抽测(10月下旬—11月上旬)。邀请市农业农村委、第三方机构深入实地对闵行区2019年以来新立项实施项目进行质量抽测,重点抽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道路、灌溉排水、田块整治、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原材料等方面质量情况,从严查处偷工减料、质量未达标等工程质量问题。浦江镇、华漕镇要结合实际加强监管,可在自查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检测和材料归纳。其他涉农街镇也需对辖区内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做好排摸,整理好相关资料,对发现破损严重的设施要做好管护工作。

    (四)督促整改(11月中旬)。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调研指导组,开展专项整治督导工作,督促指导问题排查及整改,压茬推进整治工作。

    (五)落实整改(9月下旬—11月底前)。各涉农街镇要针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盲点、堵点、痛点,举一反三,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分类分步整改落实,并于11月25日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将相关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委。对发现重大问题或多次发现问题,整改进度缓慢、滞后的,和被农业农村部、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巡查发现问题的,区农业农村委将进行通报,并纳入区对镇考核。区农业农村委将根据前期工作情况于11月30日前形成全区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将相关排摸整改工作情况上报市农业农村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闵行区成立由分管副区长,区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各涉农街镇分管镇长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涉农街镇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管责任。要注重运用以往排查整改工作结果,充分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建议和情况反馈,对已经掌握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务必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实地排查,不得以微信、电话等方式替代现场排查,防止出现排查不实、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二)强化落实整改。各涉农街镇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抽查人员、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要按照分工切实承担相关工作责任,统筹分类指定整改措施,充分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难题,逐项销号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定期调度,每周要将问题情况、整改情况等进行上报,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进度缓慢等情况予以通报。

    (三)完善长效机制。针对本次专项整治所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其中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各涉农街镇要深入分析原因,查找质量监管工作中的盲点、堵点和难点,做到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建章立制,构建常态长效机制,推动健全农田建设工程监督、责任落实体系。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街镇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发掘典型案例,加强媒体宣传和正面引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负面舆情,要加强工作预判和舆情监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处置并以适当形式做好解释说明,避免造成公众误解和不良影响。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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