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闵行区关于撤销村民小组、 村民委员会建制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9日

根据《关于做好村组撤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府办规〔2021〕17号)相关文件要求,经过反复研讨论证,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联合草拟形成了《闵行区关于撤销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建制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时间:2023年10月10号—11月10日

征集方式:来信来函请寄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集体经济指导科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412号1309室,邮编:201199)

邮件反馈:jiangyih@shmh.gov.cn

联系人:蒋义海

联系电话:54136332

区农业农村委将对市民和各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对符合上述草案制定原则和要求的意见建议予以归类采纳。热忱欢迎您的参与!

留言
验证码
0/500
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