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上海市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上海市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上海市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实施及日常监管工作。 2.承担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的检验检测、风险评估、预警预测工作,牵头本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的预警分析和综合研判。 3.组织开展本区“二品一标”与绿色生产基地创建认定及证后监管,协助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前期审核及其保护工程等。 4.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开展业务指导、技术培训、政策宣传等。 5.负责数字农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指导服务、数据统计分析等。 6.开展土壤质量与耕地地力的监测与管控,开展土地复垦验收。 7.负责区域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等修订制定相关工作。 8.负责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跟踪监测,动物疫病实验室诊断。 9.负责市区有关科学试验和验证工作。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包括:数字农业指导科、农产品安全科、农业环境监测科、农产品认证指导科、动物疫病监测科、综合业务科。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总收支和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 说明:上海市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本年度没有“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上海市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上海市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本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上海市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213.1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413.91万元,增加23%。主要原因: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增加以及新增退休生活补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08.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0.38万元,占99.57%;其他收入8.60万元,占0.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8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11万元,占90.64%;项目支出185.88万元,占9.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000.3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增加210.94万元,增加11.79%。主要原因: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0.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4%。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9.99万元,增加13.2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0.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类)1307.47万元,占72.63%;住房保障支出(类)66.00万元,占3.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3.44万元,占17.41%;卫生健康支出(类)113.19万元,占6.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2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97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中材料支出和设备购置支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388.62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缴纳公积金(单位部分)。年初预算为66.61万元,支出决算为66.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有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年初预算为228.38万元,支出决算为313.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有变动以及新增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和支付在职职工互助保障保险费。年初预算为137.98万元,支出决算为113.1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有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0.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7.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奖励金;公用经费152.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上海市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本单位建立了如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立了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全过程绩效管理实施情况:编报绩效目标的2023年度项目4个,涉及预算金额145.04万元;绩效跟踪评价的2023年度项目4个,涉及预算金额145.04万元;绩效自评的2023年度项目4个,涉及预算金额145.04万元,平均得分98.75分(其中,绩效评级为“优”的项目4个;绩效评级为“良”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合格”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不合格”的项目0个。绩效自评中共发现问题0个,已经完成整改的0个,正在整改的0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上海市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上海市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为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金额0万元、工程采购金额0万元、服务采购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市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4台(套)。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