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上海市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上海市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上海市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收益分配、村级预算等农村集体资产日常管理工作;(3)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贯彻实施财务会计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相关政策,强化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指导农村财会队伍建设;(4)负责指导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5)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收支、资产、债权债务、农民负担反弹等情况监测、统计和调查工作;(6)协助涉及农民负担重大案(事)件的查处和信访处理;(7)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经营流转管理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8)指导街镇做好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落实;(9)负责组织开展镇、村两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负责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10)负责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实施信息化管理,做好区级平台运维;(11)负责实施“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 ”试验任务;(12)承办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设6个内设机构,包括:土地承包科、经济发展(财务审计)科、资产管理科、宅基地管理科、综合管理科、信息化监管科。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总收支和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上海市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上海市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本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上海市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915.5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243.08万元,增长36.1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3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9.0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3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71万元,占93.54%;项目支出53.79万元,占6.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839.0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增加232.75万元,增长38.3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2.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6.82万元,增长39.74%。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2.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6.21万元,占12.76%;卫生健康支出(类)49.67万元,占5.96%;农林水支出(类)648.50万元,占77.90%;住房保障支出(类)28.12万元,占3.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3.39万元,支出决算为83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年初预算为96.89万元,支出决算为106.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和支付在职职工互助保障保险费。年初预算为42.39万元,支出决算为49.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521.02万元,支出决算为594.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28.26万元,支出决算为28.1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8.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5.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12.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三公”经费需求。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1万元,下降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下降5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需求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上海市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本单位建立了如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内部控制规范》,建立了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全过程绩效管理实施情况:编报绩效目标的2023年度项目5个,涉及预算金额56.81万元;绩效跟踪评价的2023年度项目5个,涉及预算金额56.81万元;绩效自评的2023年度项目5个,涉及预算金额56.81万元,平均得分97.89分(其中,绩效评级为“优”的项目4个;绩效评级为“良”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合格”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不合格”的项目0个。绩效自评中共发现问题0个,已经完成整改的0个,正在整改的0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上海市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上海市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为18.37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金额0.37万元、工程采购金额0万元、服务采购金额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