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镇、马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落实闵行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规〔2022〕1号)以及《关于印发〈闵行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2023〕64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委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组织了专家评审。现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闵行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浦江谷杰水稻育秧管棚建设项目 1.项目类型:区级管棚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管理主体:浦江镇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主体:浦江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4.项目经营单位:上海谷杰粮食专业合作社。 5.项目实施内容:新建GSW8440连栋塑料薄膜温室、二类费等。 6.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计划投资总额60.48万元,其中设备采购部分56万元,二类费用4.48万元。区财政承担44.8万元,自筹承担15.68万元。 (二)马桥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基础设施(下田坡道)建设项目 1.项目类型:区级设施粮田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管理主体:马桥镇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内容:新建下田坡道、二类费等。 4.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2.2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部分29.91万元,二类费用2.36万元。区财政承担23.92万元,镇财政承担8.35万元。 二、资金管理要求 区级财政扶持资金从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大专项中支付。项目涉及到配套资金的,相关镇应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及时将配套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落实到位。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一)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保障设施农用地建设规范、有序。项目如涉及到永久基本农田地块上新增土地硬化的,请按照农业生产配套“点状供地”的相关要求,落实好土地补划及土地备案流程。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内容、标准、时间进行建设。管棚设施建设项目按照财政部采购目录分类,属于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请参照政府采购相关办法实施。按照项目类型和相关规定严格实行监理、审价、审计等制度,执行项目法人制,如涉及到财务监理、投资监理、审价、审计等,需由区农业农村委委派相关单位。 (三)项目建设若有重大调整、重大设计变更时(资金或工程量调整超过10%),需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如期、按质完成。项目将纳入2024年区级乡村振兴考核任务,请镇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项目进度监管,每月填报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表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 项目建设完成,并经镇级验收后,由镇向区农业农村委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和资金验收审核,镇整理项目验收资料归档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请镇落实好责任主体的管理职责,做好项目的监管工作,组织项目的镇级验收及项目完成后农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作。项目建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委进行项目资产登记并规范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2024年第二批闵行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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