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4136306)。 一、 总体情况 2024年,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依据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等政务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闵行“三农”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稳妥、有序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高透明度和服务水平,圆满完成本年度各项任务。 (一) 主动公开 本年度,本机关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均已进行维护和更新。 共制作规范性文件3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已全部主动公开。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01条,主动公开率100%,备案率100%。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统计数据信息1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38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告6条。公开农村综合帮扶相关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62条,美丽乡村建设信息25条,农机购置补贴信息38条,农村生产发展资金信息51条,集体经济指导信息15条,农业管理信息57条,农村管理信息27条。 在市“一网通办”平台上,公开行政许可事项23项、办理结果358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9项、办理结果263件。 (二) 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本机关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1件。其中“无法提供”4件,“其他处理”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贯彻落实闵行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制定《2024年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和工作机制,及时、主动、规范公开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工作报告和标准目录。建立政策解读前置审核程序,协助业务科室对政策文件开展2次多元化解读。推进历史政府信息转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深化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全过程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渠道,将政务新媒体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充分发挥“闵行三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便捷、灵活、互动性强的优势, 2024年度,累计发布微信推文1652条,累计获得阅读量达17万次。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组建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的内部整合工作机制。积极参加市、区相关部门组织的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专题培训。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公众对三农工作的知晓度不够,三农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形式需在多样化上有所提升。 二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申请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且申请内容的指向新领域和新问题,公开范围需加强研究。 (二)改进措施 一是依托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做好线上和线下的政府开放日、政府开放月及丰收节等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三农工作的知晓度。政策解读统筹运用文字解读、图解、专家解读、领导解读、声像解读等多元化解读形式,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 二是认真学习依申请公开最新工作要求,规范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积极加强各业务科室及委属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确保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时限和办理质效,最大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未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表“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 “(四)无法提供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共3件,以咨询告知;“(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共1件,为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六)其他处理3.其他”共1件,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拓展乡村振兴各领域信息公开覆盖面,持续发布乡村振兴信息。二是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持续优化政民互动渠道建设。三是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四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信息,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发布平台,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五是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梳理形成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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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