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24年)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1月10日

 

2024年)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4136306)。

一、 总体情况

2024年,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依据修订的《条例》《规定》等政务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闵行“三农”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稳妥、有序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高透明度和服务水平,圆满完成本年度各项任务。

(一) 主动公开

本年度,本机关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已进行维护和更新。

共制作规范性文件3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已全部主动公开。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01主动公开率100%,备案率100%。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统计数据信息1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38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告6条。公开农村综合帮扶相关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62条,美丽乡村建设信息25条,农机购置补贴信息38条,农村生产发展资金信息51条,集体经济指导信息15,农业管理信息57农村管理信息27

在市“一网通办”平台上,公开行政许可事项23项、办理结果358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9项、办理结果263件。

(二) 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本机关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1件。其中“无法提供”4件,“其他处理”1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

(三)政府信息管理

贯彻落实闵行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制定《2024年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和工作机制及时、主动、规范公开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工作报告和标准目录建立政策解读前置审核程序协助业务科室对政策文件开展2次多元化解读。推进历史政府信息转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化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全过程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渠道,将政务新媒体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充分发挥“闵行三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便捷、灵活、互动性强的优势, 2024年度,累计发布微信推文1652累计获得阅读量达17万次。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组建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的内部整合工作机制极参加市、区相关部门组织的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专题培训。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公众对三农工作的知晓度不够,三农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形式需在多样化上有所提升。

二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申请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且申请内容的指向新领域新问题,公开范围需加强研究

(二)改进措施

一是依托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做好线上和线下的政府开放日、政府开放月及丰收节等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三农工作的知晓度政策解读统筹运用文字解读、图解、专家解读、领导解读、声像解读等多元化解读形式,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

二是认真学习依申请公开最新工作要求,规范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积极加强各业务科室及委属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确保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时限和办理质效,最大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未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 “(四)无法提供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共3件,以咨询告知;“(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为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六)其他处理3.其他”共1件,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拓展乡村振兴各领域信息公开覆盖面,持续发布乡村振兴信息。二是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持续优化政民互动渠道建设。三是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四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信息,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发布平台,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五是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梳理形成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