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动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体育、乡村治理。负责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及长效管理。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培育、保护农业品牌。负责农民承包地管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农村宅基地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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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科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