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镇、颛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落实闵行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规(2022)1号)以及《关于印发〈闵行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2023〕64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委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组织了专家评审。现下达2024年度闵行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 颛桥试验场设施菜田及葡萄廊架改建项目 1.项目类型:区级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区级农业新业态培育项目 2.项目建设管理主体:颛桥镇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主体:颛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4.项目经营单位:上海颛桥农业科技试验场 5.项目实施内容:灌溉系统、排水系统、道路修复、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葡萄廊架、二类费等。 6.项目资金情况:项目总资金148.59万元。区财政承担88.27万元,镇财政承担 29.44万元,自筹承担30.88万元。 (二)浦江虹鲁设施菜田、管棚设施及监控新建项目 1.项目类型:区级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区级管棚设施建设项目、区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2.项目建设管理主体:浦江镇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主体:浦江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4.项目经营单位:上海虹鲁蔬菜专业合作社 5.项目实施内容:土地平整、明沟、穿路管涵、农田输配电、围网、GP-C832Z管棚、GSW8440连栋棚、监控、二类费等。 6.项目资金情况:项目总资金1116.92万元。区财政承担826.93万元,镇财政承担60.77万元,自筹承担229.22万元。 (三)浦江益库冷库新建项目 1.项目类型:区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2.项目建设管理主体:浦江镇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主体:浦江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4.项目经营单位:上海益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实施内容:预冷间、冷藏库、二类费等。 6.项目资金情况:项目总资金38.69万元。区财政承担17.91万元,自筹承担20.78万元。 (四)浦江和乐冷藏车采购项目 1.项目类型:区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2.项目建设管理主体:浦江镇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主体:浦江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4.项目经营单位:上海和乐农副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5.项目实施内容:4.2米冷藏车、5.2米冷藏车、二类费等。 6.项目资金情况:项目总资金45.8万元。区财政承担21.2万元,自筹承担24.6万元。 二、资金管理要求 区级财政扶持资金从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大专项中支付。项目涉及到配套资金的,相关镇应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及时将配套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落实到位。 三、资金管理要求 1.各类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保障设施农用地建设规范、有序。项目涉及到永久基本农田地块上新增土地硬化的,请按照土地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土地补划及土地备案流程。 2.项目建设需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内容、标准、时间进行建设。管棚设施建设项目、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按照财政部采购目录分类,属于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请参照政府采购相关办法实施。按照项目类型和相关规定严格实行监理、审价、审计等制度,执行项目法人制,如涉及到财务监理、投资监理、审价、审计等,需由区农业农村委委派相关单位。 3.项目建设若有重大调整、重大设计变更时(资金或工程量调整超过10%),需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如期、按质完成。项目将纳入2024年区级乡村振兴考核任务,请相关镇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项目进度监管,每月填报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表报送至我委。 项目建设完成,并经镇级验收后,相关镇向区农业农村委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建设和资金验收审核,相关镇整理项目验收资料归档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请相关镇落实好责任主体的管理职责,做好项目的监管工作、组织项目的镇级验收及项目完成后农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作。项目建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委进行项目资产登记并规范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1.颛桥试验场设施菜田及葡萄廊架改建项目明细表 2.浦江虹鲁设施菜田、管棚设施及监控新建项目明细表 3.浦江益库冷库新建项目明细表 4.浦江和乐冷藏车采购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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