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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闵行区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实施计划的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4月3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度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沪农委〔2023〕57号)要求,闵行区根据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形成补助资金实施计划,具体报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

(一)2022年美丽乡村示范村

马桥镇友好村、华漕镇鹫山村[《关于公布2022年度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23〕1号)]。

(二)乡村振兴示范村

2022年度:浦江镇汇东村[《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22〕12号)]。

二、实施内容

2023年度市级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明细表如下:

序号

街镇

行政村

资金使用主要实施内容

奖励资金

1

马桥镇

友好村

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

美丽庭院建设

200万元

2

华漕镇

鹫山村

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

美丽庭院建设

200万元

3

浦江镇

汇东村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环境改造

1800万元

(第一次助)

合计

2200万元

三、补助标准

按照《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1〕1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度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沪农委〔2023〕57号)要求,奖励获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每村200万元,本次奖励资金共400万元;补助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每村2000万元分批拨付,本次拨付1800万元。

四、监管措施

所涉镇、村建立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村委会及时公开财务收支和使用情况,接受村民的监督以及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管。

五、时间节点

2023年年内完成。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202343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