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农业农村委〔2025〕52号 关于公布2025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街镇农业管理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5〕158号)要求,核定本区2025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名单,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生产经营能力项目 经农民合作社申报、街镇农业管理部门推荐、区农业农村委评审择优、公示等程序,浦江镇的上海丰伟果蔬专业合作社、吴泾镇的上海羊鑫果蔬专业合作社符合支持对象条件,申报的项目契合农业发展导向,各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补。 请浦江镇、吴泾镇农业管理部门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指导实施单位在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审价、验收工作。最终奖补金额以实际审价金额为准。奖补形成的资产,严格按照财政性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有效使用和长效管护。 二、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 经我委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比选公告、农民合作社提交比选文件、区农业农村委评审择优、公示等程序,浦江镇的上海谷杰粮食专业合作社符合承接主体条件,建设方案合理可行,给予不高于49.8万元服务经费。 请浦江镇农业管理部门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指导承接单位构建基层指导服务体系,有效开展服务,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的共性需求。
附件:2025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生产经营能力 培育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9月17日
附件
2025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培育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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