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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3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贷款贴息贴费资金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日

浦江镇、吴泾镇、马桥镇、华漕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2023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贷款贴息贴费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23〕292号)《关于落实闵行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规〔2022〕1号)文件精神,我区10家农业经营主体获得2023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贷款贴息贴费(贴息贴费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资金总计365.27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182.64万元,区级财政承担91.315万元,镇级财政承担91.315万元。现将市、区两级财政承担资金273.955万元直接拨付至各相关农业经营主体。

请你镇及时拨付承担资金至各相关农业经营主体,并督促农业经营主体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发挥好政策效益,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2023年度贷款贴息贴费项目名单(涉农企业)

      2.2023年度贷款贴息贴费项目名单(合作社)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41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