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拨付马桥镇振贤农机专业合作社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奖补资金的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8月18日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23〕11号)》《关于闵行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2024年)考核验收的意见》《关于下达2025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的通知》(沪财农〔2025〕8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区马桥镇振贤农机专业合作社在2024年成功创建了粮食生产无人农场进行奖补。 本次发放资金为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按照《上海市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进行拨付。马桥镇振贤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通过市级考核验收面积为1641.71亩,综合得分为84.36分。测算应拨付奖补资金 114.92 万元,但经核查,该无人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及部分智能农机购置中的财政投入部分,已享受相关补贴,按“不重复申报”原则,不纳入本次奖补范围;智能农机设备及智慧平台建设的全额自筹部分共计103万元,符合奖补要求。因此,拟发放奖补资金为103万元,从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支出。现将奖补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反映(地址:七莘路412号1325室,邮编:201199,联系电话:(021-54136327)。
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管理科 202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