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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3日
各街镇农业管理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156号)、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做好2024年闵行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街镇农业管理部门审核、区农业农村委审核、公示等程序,浦江镇的上海农茂粮食专业合作社、上海群立粮食专业合作社符合支持对象条件,申报的项目符合支持范围,各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补,支持其项目实施。 请浦江镇农业管理部门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按照相关要求,指导实施单位在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审价、验收工作。最终奖补金额以实际审价金额为准。奖补形成的资产,严格按照财政性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有效使用和长效管护。
附件:2024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奖补明细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2024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奖补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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