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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总结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5日

2020年,在市、区两级农业农村委和市农机化办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区两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闵行区农机管理站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市农业农村委的相关文件精神,从补贴农机具购置计划的制定、上报到购置计划的具体执行再到最后完成购机资金的结算等一系列过程,均严格遵照补贴农机差额购置操作流程和方法。截止到11月份,闵行区补贴农机购置资金已基本完成结算,补贴农机具已全部落实到农户手中,并已投入生产,为今年“三夏”和“三秋”的农机作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现将今年补贴农机购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政策执行依据

本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除补贴资金分别严格控制在市、区两级财政下发的补贴资金额度以内外,始终严格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制定的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8〕167号)根据《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沪农委规〔2019〕3号)、《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达相关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19〕223号)的文件精神和《闵行区补贴农机具申报审批标准(2018修订版)》等文件的操作程序和精神进行。

二、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各项工作纪律,根据“闵行区补贴农机具申报审批标准”,牢牢把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流程和要求,完成了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工作。全区农机购置资金总量491万元,购机数量99台/套,涉及中央和市级补贴资金为133万元,区级补贴资金255万元,覆盖全区23家各类合作社。

在补贴农机具的购置过程中,做好补贴农机具的下拨、分配和管理工作,确保农机具按时、按需送至合作社;及时收齐、整理、上报购机材料,在获得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的批复后完成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

随着“全价购机,直补到卡”这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市的深入实施,区农机管理部门在总结去年政策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各项工作纪律,努力学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的各项文件精神和措施方案,牢牢把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流程和要求,在市农机化办、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的支持和领导下,较为顺利地完成了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工作。在补贴农机具的购置过程中,区农机管理部门认真指导、协同街镇农机管理部门做好补贴农机具的下拨、分配和管理工作,确保农机具按时、按需送至合作社进行农业生产;对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区农机管理部门及时收齐、整理、上报相关材料,在获得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的批复后完成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为全区农机装备的更新和农机化的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三、政策落实情况

各农业合作社自愿申报,街镇农机管理部门完成初审。根据《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对于补贴农机具的购置,农户享有绝对的自主权,即自行选择厂家、型号等。区农机管理部门要求各街镇农机管理部门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对于有购机意向的农业合作社,要求其填写完整《闵行区补贴农机具申请表》,包括购机合作社的各项信息,欲购农机具的厂家、型号、数量等基本信息,由各街镇农机管理部门收集、整理辖区内各农业合作社上报的申请表,并根据各街镇农机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各合作社农机具的保有量、生产情况等完成审定工作,对于不符合购机要求的农业合作社退回申请,说明情况;对于符合要求的合作社在申请表的街镇农机管理部门意见一栏中盖章同意,并以街镇为单位上交至区农机管理部门。区、镇两级农机管理部门只根据自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和农机购置计划在数量上和结构上进行审核,并做好解释工作,对于农机具的品牌和型号不作强制性的推荐和规定。

区农机管理部门进行复审,制作农机购置补贴各项申请材料,上报有关各部门。对于补贴农机具经销商的选择,区农机管理站严格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和市农机化办的政策文件精神,所选经销商必须包含于本年度上海市补贴农机经销商目录内。在具体选择过程中,区农机管理站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进行了面向全市的招投标,并邀请了农机行业的资深专家在农机具价格、交付时间、质量、售后等多方面进行把关。最终确定了上海昊燊农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农机经销商。在农机具的交付过程,区农机管理站严密监督,及时沟通,要求经销商严格执行供销合同上的交付时间,按时交付并完成调试,确保农机具的正常使用。

购机信息网上报送及时、准确。根据市农机化办的要求,区农机管理站安排专人负责购机信息在“国家购机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和“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录入工作。对于购机农业合作社的信息输入做到全面、准确;对于农机具的购买执行信息输入、结算做到及时、准确。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做到公开、公示。根据上级各部门的要求以及为响应社会各方的监督,区农机管理站以及所辖各街镇农机管理部门对于补贴信息的公示工作要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农机购置补贴计划明细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明细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的信息情况等,并要求街镇农机管理部门出示的公示内容必须有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镇农业部门盖章以及街镇农业部门主要分管领导签名确认;区农机管理部门出示的公示内容必须有: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盖章以及主要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区农机管理部门将对所辖各街镇的公示情况进行抽查、监督;要求街镇必须将公示情况拍照上交留档。同时,为了更好地执行公示工作、更全面地接受监督,区农机管理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做到公示信息同步上传,借助网络进行更大范围的公示。

及时上交农机购置补贴材料,加快补贴资金的执行。闵行区农机管理站是受区农业农村委农管科委托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执行单位,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补贴资金的拨付执行必须由区农业农村委农管科按要求向区财政局上交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各项材料,区财政局批准后方能执行。为了资金的快速、顺利执行,区农机管理部门在执行的过程中就非常注意材料的撰写、收集和整理工作,以便在完成执行程序后能第一时间将项目材料交付上级部门,避免因材料上交不及时而影响补贴资金的执行进度。

闵行区农机管理部门将与各街镇农机管理部门密切协作,加强领导,在市农化办和区农业农村委的领导下抓好农机购置补贴的执行率,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执行工作。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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