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镇、吴泾镇、华漕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2024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贷款贴息贴费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24〕320号)精神,我区上海和乐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更名为上海和乐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青安农产品有限公司、上海城市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上海谷裕蔬果专业合作社、上海群立粮食专业合作社、上海浙林蔬菜专业合作社等6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获得2024年度财政贴息贴费(贴息贴费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总计55.8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27.95万元、区级财政承担13.97万元、镇级财政承担13.97万元。现将市、区两级财政承担资金41.92万元拨付至相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请你镇及时拨付镇级财政承担资金至相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并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发挥好政策效益,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2024年度贷款贴息贴费项目名单(涉农企业) 2.2024年度贷款贴息贴费项目名单(合作社)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
2024年度贷款贴息贴费项目名单(涉农企业) 单位:万元
附件2
2024年度贷款贴息贴费项目名单(合作社) 单位: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