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闵行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实施项目名称:农机购置补贴(农机) 实施单位: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闵行区农业农村委 闵行区财政局 一、实施范围 在本区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个人包括:1.本市户籍个人;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剩余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非本市沪籍人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其它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实施内容 (一)补贴农机具的确定 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具必须是在当年度市下发文件“国家和市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内”的农机具,非“目录”内的购机申请,区、街道农业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二)补贴标准及方式 农机购置补贴对购置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在中央、市级财政专项补贴基础上,由区叠加不高于1.5倍的定额补贴,中央、市、区财政累计补贴比例不超过80%。补贴资金由区对镇财力结算下达至各街镇,各街镇按照文件要求完成资金拨付。 三、经费安排 (一)资金来源 1.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总投资(入)资金108.4885万元,其中: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32.246 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43.4518万元,实施单位(农户和生产经营主体)自筹资金 32.7907 万元。 2.补浦锦街道2021年市级农机购置补贴4.057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四、实施进度 农机购置补贴: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 1 年,时间自 2022 年 1 月起至 2022 年 12 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1-3月:农业组织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填写《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核实表》,向所在街镇农业农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4-5月:街镇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本街镇产业发展需求和农机配置情况对购机申请者资质条件、生产需求的必要性等内容进行审批,并签字盖章(对审批不通过的机具说明原因)。 6-7月:街镇农业农村部门将审批结果汇总上报区农技中心,区农技中心根据当年补贴资金总额和本审核标准审定。 8-9月:区农技中心将审核结果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管理科复核;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管理科将结果反馈到区农技中心和街镇农业农村部门。 10月:街镇农业农村部门将结果反馈到补贴机具购机申请单位,同时对审核通过与不通过的清册和原因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11-12月: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制定补贴资金实施方案,进行资金拨付;并做好项目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绩效目标
附件: 2022年农机购置资金明细 | |||||||||||||||||||||||||||||||||||||||||||||||||||
2022年闵行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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