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市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创建补贴(市级财政)的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7日
根据《关于落实闵行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规〔2022〕1号)文件精神,鼓励开展市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创建,由市、区给予 90%(不超过 50 万元)的奖补。清星、浦蔬、智耕通过一年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完成了全部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指标,根据沪农委〔2023〕33号《关于公布本市第三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验收通过名单的通知》,清星、浦蔬、智耕已通过本市第三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 发放对象及金额为:智耕股份有限公司443430元,上海清星农产品专业合作社472173.3元,上海浦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00000元。 现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反映(地址:沪闵路6558号210室,邮编:201199,联系电话:021-54136325)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