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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闵行区农机购置补贴总结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年6月8日

2016在市、区两级农委和市农机化办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区两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闵行区农机管理站严格按照农业部和市农委的相关文件精神,从补贴农机具购置计划的制定、上报到购置计划的具体执行再到最后完成购机资金的结算等一系列过程,均严格遵照补贴农机差额购置操作流程和方法。截止到11月份,闵行区补贴农机购置资金已基本完成结算,补贴农机具已全部落实到农户手中,并已投入生产,为今年“三夏”和“三秋”的农机作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现将今年补贴农机购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补贴农机购置落实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上海市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区县补助工作经费的通知》规定,今年下拨至闵行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央和市级资金分别为142万元和196万元,去年结余中央和市级补贴资金分别为30.944万元和46.59万元,闵行区配套补贴资金为312万元。截止到目前,全区已经执行和确定执行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别为中央1508430元,市级2056290元,区级3111374元。资金执行率中央和市为85.8%,区级为99.7%。随着“全价购机,直补到卡”这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市的深入实施,区农机管理部门在总结去年政策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各项工作纪律,努力学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的各项文件精神和措施方案,牢牢把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流程和要求,在市农机化办、区农委、区财政的支持和领导下,较为顺利地完成了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工作。据统计,全区本年度农机购置资金总量达851.9万余元,购机数量316台/套,涉及中央和市级补贴资金为356.4万余元,区级补贴资金311.1万余元,覆盖全区51家各类合作社。在补贴农机具的购置过程中,区农机管理部门认真指导、协同镇农机管理部门做好补贴农机具的下拨、分配和管理工作,确保农机具按时、按需送至合作社进行农业生产;对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区农机管理部门及时收齐、整理、上报相关材料,在获得区农委、区财政的批复后完成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为全区农机装备的更新和农机化的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同时,根据市农机化办《关于加强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要求,在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和执行过程中,区农机管理部门多次联系各镇农机管理部门要求其一是充分动员辖区内符合要求的农业组织及家庭农场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上报购机补贴申请,并详细阐明申报流程;二是要求其认真审核上报申请,对符合要求的购机申请一律上报区农机管理部门,由区农机管理部门根据资金数量统一做出安排,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购机申请也需上报区农机管理部门进行二次审核,以免造成误判,充分维护农户享受政策的正当权益。在此基础上,区农机管理部门还积极与水产、畜牧及蔬菜等相关部门与科室加强横向沟通与协调,主动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申请流程,明确表达希望通过以上各条线主管部门向所属条线的农业组织和家庭农场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根据自身生产和发展需要积极上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

二、补贴农机具执行措施

本次补贴农机具的执行完全按照中央农业部和上海市农委以及市农机化办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程序上完全遵照上海市农机化办制定的差额购机的一整套程序进行;农机具数量和型号上完全依照市农委和市财政局批准的闵行区农机购置补贴计划。

1、尊重农户购机意愿,确保农户自主购机权。闵行区本次购置的补贴农机具全部由农业合作社根据自身生产作业和发展需要选择自己认可和选定的品牌和型号报于镇农机管理部门,镇农机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报于区农机管理站。区、镇两级农机管理部门只根据自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和农机购置计划在数量上和结构上进行审核,并做好解释工作。对于农机具的品牌和型号不做强制性的推荐和规定。

2、把好供货关,确保农机具保质保量交付。对于补贴农机具经销商的选择,区农机管理站严格按照市农委和市农机化办的政策文件精神,所选经销商必须包含于本年度上海市补贴农机经销商目录内。在具体选择过程中,区农机管理站按照区财政的要求进行了面向全市的招投标,并邀请了农机行业的资深专家在农机具价格、交付时间、质量、售后等多方面进行把关。最终确定了上海昊农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农机经销商。在农机具的交付过程,区农机管理站严密监督,及时沟通,要求经销商严格执行供销合同上的交付时间,按时交付并完成调试,确保农机具的正常使用。

3、购机信息网上报送及时、准确。根据市农机化办的要求,区农机管理站安排专人负责购机信息在“国家购机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和“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录入工作。对于购机农业合作社的信息输入做到全面、准确;对于农机具的购买执行信息输入、结算做到及时、准确。

4、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做到公开、公示。根据上级各部门的要求以及为响应社会各方的监督,区农机管理站以及所辖各镇农机管理部门对于补贴信息的公示工作要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农机购置补贴计划明细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明细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的信息情况等,并要求镇农机管理部门出示的公示内容必须有镇政府、镇农业服务中心盖章以及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分管领导签名确认;区农机管理部门出示的公示内容必须有:区农委、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盖章以及主要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区农机管理部门将对所辖各镇的公示情况进行抽查、监,;要求每镇必须将公示情况拍照上交留档。同时,为了更好的执行公示工作,更全面的接受监督,区农机管理部门从今年开始在闵行农业网上开辟了“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做到公示信息同步上传,借助网络进行更广范围的公示。

5、及时上交农机购置补贴材料,加快补贴资金的执行。闵行区农机管理站是受区农委农管科委托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执行单位,根据区财政的要求,补贴资金的拨付执行必须由区农委农管科按要求向区财政局上交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各项材料,区财政批准后方能执行。为了资金的快速、顺利执行,区农机管理部门在执行的过程中就非常注意材料的撰写、收集和整理工作,以便在完成执行程序后能第一时间将项目材料交付上级部门,避免因材料上交不及时而影响补贴资金的执行进度。

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结余情况

在上级各部门的领导和市、区两级财政的支持下,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执行基本顺利。2016年还结余中央资金22.101万元、市级资金36.961万元,将在2017年购机补贴中使用。

闵行区农机管理部门将与各镇农机管理部门密切协作,加强领导,在市农化办和区农委的领导下抓好农机购置补贴的执行率,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执行工作。

 

 

上海市闵行区农机管理站

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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