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工作 > 闵行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2013年闵行区补贴农机具购置实施情况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年9月23日

闵行区在市、区两级政府和农委的指导下,在市、区两级财政支持下,今年的购机总额达到了8096520人民币,其中,中央和市财政补贴3529250人民币,区财政补贴1913736,农业合作社自筹2653534人民币。为了确保今年补贴购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农机补贴资金物尽其用,切实推进闵行区的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的发展,闵行区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了农业部、财政部印发的《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农委、市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2013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文件的精神,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确保补贴政策执行过程的公开公平;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确保农民购买补贴农机具的充分自由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从而促进闵行区的农业机械化水平更快发展。

一、遵循原则

1.合理配置原则。根据闵行区农机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区农业生产布局特点、产业规模和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确定年度配置和补贴计划,逐步优化本区农业机械装备结构。

2.公开公平原则。通过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公开补贴政策、补贴目录、资金计划等信息,按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并予以公示,确保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全过程公正、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直接受益原则。补贴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确保补贴机具切实发挥作用和补贴对象直接受益。

二、实施范围、补贴对象和标准

闵行区本次农机购置补贴涉及本区马桥、吴泾、颛桥、梅陇和浦江4个乡镇,以本区8家农机合作社为主,兼顾本区蔬菜园艺场(合作社)、粮食合作社等农业合作社。补贴机具完全按照2013年度《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中的产品,杜绝目录之外的一切机械享受补贴政策。闵行区本次补贴比例为:中央、市、区财政补贴机具价格的70%,农户自筹机具价格的30%

三、工作措施

一是召开补贴农机具购置专项工作会议。会议由闵行区农委农业管理科委托闵行区农学会主持召开,邀请闵行区各乡镇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补贴农机具经销商和本区农机使用量较大的合作社负责人参加。会上明确中央、市、区各级政府对于补贴农机具购置、管理各项政策和实施方案;闵行区农机管理站按照市农委与闵行区农委签订的补贴农机购置责任书要求与各乡镇农管中心签订闵行区补贴农机具购置责任书,明确购机责任人;并邀请了由市农委等三名组成专家组,对经销商资质、报价合同、产品型号等进行审核。要求各补贴农机具经销商保证补贴农机具的使用质量和售后服务,明确补贴农机具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机器未享受补贴下的销售价格,保证做到全市销售价格统一;要求各农业合作社合理使用、保管、保养补贴农机具,要落实专人负责制。

二是公平公正科学地确定补贴对象。闵行区农机管理站根据各乡镇上报的补贴农机具购买情况,根据闵行区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和使用实际情况以及本区本年度的农业任务,结合各补贴对象(合作社)的实际生产状况,通过与各乡镇农机管理部门的反复沟通和实地调研最终确定本年度的补贴享受对象及可以享受的补贴机具。并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以及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要求各乡镇农机管理部门公示本镇辖区内的补贴机具购买情况。

三是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和市农委、市财政文件规定,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闵行区农机管理站要求各乡镇农机管理部门让各合作社根据自身生产计划自行上报所需的农业机械装备,对于上报的农业机械只确定是否在本年度《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内,只负责提供农业机械的技术指导和生产指导,决不允许向合作社推荐甚至强行要求其购买指定品牌的补贴农机具。

四是严禁农机经销商和生产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用户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用户的价格。对于违反此类规定的农机经销商和生产企业闵行区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是根据市农机化办的要求和指示,继续完善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闵行区农机管理站严格执行市农机化办对于补贴农机具网上操作的一系列流程和要求,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截点,在统一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中实时上报补贴机具购置进展情况。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20138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